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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律知识解答

婚姻法律知识解答

一、婚姻登记的性质是什么?婚姻登记是否属于行政许可?

婚姻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行为,不是行政许可行为。

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是婚姻登记机关依法确立或者终止当事人之间婚姻关系的具体行政行为。从性质上讲,婚姻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即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认定某一事实或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一种行为,其目的在于依法确认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

二、根据婚姻法规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夫妻法定财 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两种制度。对于夫妻法定财产制,一方面,婚姻法规定了共同财产制,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另一方面,婚姻法也规定了个人特有财产制,即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取得的某些财产归单方所有。

根据婚姻法关于法定财产制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 、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的的财产。

三、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关于法定财产制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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