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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衡阳县近7万人次获医疗救助

  “党的政策真好!在县人民医院住院用了3万多元,除农合报销外,还在民政救助了1600元……”12月17日,刚从银行取到民政部门医疗救助款的衡阳县金兰镇双河村低保对象黄明常感激地说。今年截至目前,衡阳县累计69526人次享受民政医疗救助服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940.2万元。  

  近年来,衡阳县民政局认真落实省、市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医疗扶贫政策,建立“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救助精准化”的医疗救助制度,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医疗救助政策的通知》《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的通知》等4个配套文件,将特困救助供养、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重点救助范围,重点救助对象患普通病住院医疗,经基本医保、大病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的合规费用,按70%的比例进行救助。患重特大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费用,经基本医保和大病医保报销后,年度内个人负担费用再按50%给予救助,每人每年救助限额3000元。  

  为方便困难群众就医,衡阳县民政局进一步简化医疗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效率,全面推行贫困群众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服务,在市、县内35家医疗机构开通了“一站式”结算服务平台。目前,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覆盖率达到100%。  

  据衡阳县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胡小军介绍,今年1-12月,全县资助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参保共31189人,资助金额381.9万元;资助农村低保及特大病对象购买商业保险22964人,资助金额183.7万元;贫困人口住院救助15373人次,住院救助金额137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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