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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优抚工作情况汇报

衡阳县优抚工作情况汇报

衡阳县民政局

2014 118

 

一、衡阳县优抚工作基本情况

(一)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情况

衡阳县是一个兵员大县,优抚对象相对较多,截止到201410月,全县共有优抚对象9506人,其中重点优抚对象4367人。重点优抚对象中老复退军人 916人;伤残军人477人;三属113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483人;参战涉核退役人员2378人。老烈士子女24人;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龄补助4234人;53年底前入伍后在企业退休的退役士兵43人。2014年中央、省市下拨各类优抚经费共计3000多万元。

(二)优抚事业单位的情况情况

1.光荣院基本情况。我县光荣院创办于1984年,座落在西渡镇赤水村,距县城5公里,占地面积40余亩,有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固定资产达80万元。现有工作人员23人,具有休养床位100张,现在院休养老人46人,年龄最高的87人,累许休养人员达123人。近年来,在各级领导,特别是在省、市民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遵循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办院之路。1988年、1989年被县人民政府授予双文明先进单位。1995年、1999年分别被民政部、省民政厅授予“全国文明光荣院”、“全省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基本做到了领导、休养人员、社会群众三满意,成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和全县荣复转退孤老军人向往的休养乐园。

今年以来,光荣院设施主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采取重温党员宣誓承诺,观看优秀党员事迹,评选党员先进模范等各种形式,并组织干部职工重温光荣院服务宗旨,职业道德,进行讨论、讲评,增强干部职工为老人服务自觉性。二是加强老人膳食管理。严格执行文件标准每人360/月含零花钱100元;充分征求休养对象意见,在尽量满足老人要求的同时,制定科学、合理、荤素搭配、营养协调的食谱,并每周进行调查;建立休养老人生日档案,在传统节日、生日组织加餐以示庆祝,让休养人员感腊受大家庭的温暖。四是定期召开伙食会会议,认真听取伙委会的意见和建议,伙食帐目日清月结,张榜公布。三加强卫生管理。对卫生区域进行了责任划分,重点是抓好公共环境卫生、室内卫生、室内摆设等卫生工作,切实做到抬头不见蛛网,低头不见杂物、厕所无异味,院内休养环境得到了切实改善。四是抓优质服务,丰富养员生活。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做到:不让服务在我手里出错,不让工作在我手里断线,不让老人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光荣院的形象在我这里受损。此外还经常组织养员到红色根据地观光旅游,重温革命历史。

2.烈士纪念公园情况。我县原有烈士纪念设施三处,均为安葬“衡宝战役”牺牲的解放军官兵而建,始建于5060年代。一是余田烈士公园。洪市余田烈士公园是为纪念1949年在衡宝战役中牺牲的解放军指战员而设,位于衡阳县洪市镇余田村覆船岭,始建于1950年,2012年实施改扩建工程,将分葬于境内70处的282名烈士迁移至此集中安葬。当年8月峻工,整个工程投资380余万元,占地30亩,共分三部分,中心正中是烈士墓碑,再以主墓为中心,环形拥抱围成烈士幕墙,雕有纪念浮雕和烈士姓名,山顶建有三层纪念阁,目前是市级国防教育基地。二是文德烈士公园。 1949103,中国人民解放军四野134401团奉命阻击国民党的白崇禧残部。连长刘文德率35名战士与一股残匪激战于观音山,终因寡不敌众,全部壮烈牺牲。战斗结束后,当地百姓置棺将36名烈士遗骸埋葬在万时口。19648月,盐田人民公社牵头将36名烈士遗骨迁葬到文德村鲶鱼山,立碑为记,并将原秀甸村改名为文德村,以纪念战斗中牺牲的革命先烈。由于文德烈士墓年久失修,经省厅批准,县政府决定重修文德烈士墓,并改建为文德烈士公园。文德公园工程于20128月动工修建,2013年清明节全部竣工,共投资300余万元,占地面积30亩。三是阳公岭烈士广场。1949年衡宝战役打响,阳公岭一带即为战场,为纪念战役牺牲的烈士,1968年当地政府将牺牲的陈运联等11名烈士的遗赅收集,合葬于阳公岭。201010月,政府投资60万元对烈士墓进行了重修扩建,改建为烈士广场。

2011年中央出台了关于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的相关文件后,根据省市工作安排,我们向省民政厅申报了两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改扩建和维修改造的报告。并分别于2012年、2013年前完成了改扩建工程。目前,我县三处烈士纪念设施均处于良好的管理状态,并对社会开放,我们严格按照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没有对外出租,没有开展营利项目。

二、优抚主要工作情况

2014年我们除了做好优抚日常工作外,主要完成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完成了重点优抚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2、完成了烈士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及9座散葬烈士墓的就地修缮工作。

3、完成了烈士换证准备工作。

4、完成了340余重点优抚对象的核减工作。

5、完成了残疾军人换证准备工作。

6、完成了新增残疾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申报、体检工作。

7、完成残疾军人换发新证工作、烈士证换发工作。

8、完成新增重点优抚对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的审核、审批工作。

9、完成井头镇阳公岭烈士墓的扩建引资工作。

10、做好重大节日的涉军维稳工作。

三、优抚工作的困难和建议

(一)存在的困难

1.工作人员没有编制。虽然中央出台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了烈士纪念设施建成后,要落实编制人员,但是事实上虽然相关部门都指定了人员进行定期维护,但是由于没有编制,造成看护人员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致使一些纪念设施有被人为破坏的现象。

2.归口管理问题。《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烈士纪念设施统一归口民政部门管理,但是现在的事实是多头管理,有文物院管理的,也有民政部门管理的,建议上级做进一步的明确,以便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的教育作用。

(二)几点建议

1. 烈士纪念设施,后续的管理经费不足,同时,由于物价不断上涨,优抚对象年龄增大,上级下拨的经费不能满足现状,建议上级加大对优抚资金的增拨力度,特别是烈属的补助。

2.零散烈士墓的后续管理问题。对零散烈士墓进行抢救性保护后,如何做好后续管理问题就比较突出了,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相对而言比较简单,因为基本上都有专人进行维护;但是零散烈士墓的管理就比较复杂,因为有的烈士有后人,可以定期进行清扫,对于一些无后人或者后人长期在外居住的情况,虽然国家对烈士墓进行了修缮,但是只能保一时,长期的维护还是要靠烈士家属。但是现在上级对不履行管理义务的也没有什么具体的惩处措施。建议上级出台零散烈士墓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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