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衡阳县社会福利工作总结
2014年在省市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局党组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存在不足,将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发放及新增摸底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以及《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根据省市民政部门的安排部署,我县今年已发孤儿基本生活费355.4万元,其中,散居孤儿489人,发放金额258190.20万元(不包括五保供养生活费、城镇、农村低保生活费),集中供养135人,发放金额972000元(不包括低保生活费),新增孤儿88人,中央、省及县财政配套资金全部发放到位,确实保障了孤儿就学及生活费,钱用在刀刃上,社会反响很好,做到不漏一人,还解决了部分特殊困难儿童。
二、社会养老规模上档次
我县城镇福利院养护楼主体年底全面竣工,保质保量,工程进度如期完成,福利院内管理规范,严格各项制度,积极推进面向社会招收自费老人,每位老人入院,都有家的感觉,绿化成荫,树木成林,院领导班子团结一心。我县民办养老服务已启动,岘山镇三元村已建好一所对外收养老人公寓,条件十分优越,环境很好,室内设施完备,现已有自费老人十多个人;大安乡,三阳村老年公寓正在筹建中,现已体现我县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有新的突破。
三、农村幸福院工作按步完成
中央、省市分配我县今年67个行政村名额,局对各乡镇上报的村进行逐一核查,各个村利用村部、学校、五保之家,添置了娱乐设施、投影、卡拉OK、健身器材、球类,方便了村空巢老人业余娱乐活动,开展有声有色,我县被评为农村幸福院示范县。
四、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收养登记
全年共办理收养登记3人,严格按照《收养法》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办事程序,纸质档案非常完善,各种手续齐全。
五、下步打算
坚决完成省市民政部门交给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对全县福利工作事业一丝不苟,做到取长补短,严格依规依法办事,确保社会福利工作蒸蒸日上。
衡阳县民政局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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