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退伍安置办工作总结及
2015年工作思路
2014年, 我县退伍安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回顾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4年退伍安置工作总结
(一)完成2013年冬退役士兵接收报到工作。2013冬季共接收退役士兵档案413份,其中转业士官25人,伤残军人1人,带安置卡11人,复员干部2人,城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374人。在退伍军人报到时,成立专班热情接待,及时宣传新的安置政策,与他们亲切交谈,了解他们在部队的情况。在接收资格审查时,严格执行政策,认真审查档案,做到严把“五关”:一是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政审表;二是士兵退出现役登记表;三是伤残证件;四是立功证件;五是优待安置证件。
(二)做好了今年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2014年,我县共接收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38人,其中转业士官23人,带安置卡的城镇兵11人, 因公7级伤残军人1人,转移安置1人,申请自谋职业转业士官2人。10月23日,县安置办与县编办进行了安置资格会审,经审定,36人符合安置条件。今年我县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将创新安置方式,采取以临时安置与固定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临时安置退役士兵到县城公安巡警队从事协警工作1-2年,工作期满后,县政府根据他们做协警期间的思想表现情况再具体安排到工作单位。
(三)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稳妥进行。我县第三期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班于8月19日开班,现进入学员考证结业阶段。此次培训得到了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湘南船山技工学校的大力支持。学员结业后,学校将100%推荐就业。
(三)认真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的发放工作。2013年城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共374人,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测算工作已完成,共需发放资金252.03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84万元已到位,县财政需补足资金168.03万元。现正请示县政府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各乡镇落实发放。
(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热情、耐心接待退役士兵的来信来访工作。今年共回复网上信件68封,接待来访 680余人次,尽力解决他们所反映的诉求和政策解释,化解其矛盾,真心实意为退役士兵服务,切实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五)认真做好全县退伍军人档案整理及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对2013年冬退役士兵档案进行归档整理登记,并以电子版的形式录入电脑存档,做好台账登记工作。对符合接收的档案,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认真审查和管理档案,做到不错接、不漏接、不推诿,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退伍军人档案,及时与所在部队进行衔接,查明原因,并及时将档案退回补充完善。
(六)积极做好争项争资工作,落实退役士兵的各项待遇。从省财政厅、民政厅争取2014年退伍安置补助资金177万元,其中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84万元、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经费93万元。县财政配套经费170余万元、待安置期间生活费7万元,共争取经费354余万元。
(七)圆满完成衡阳县第一家“退役军人之家”示范点的建设工作。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在全省退役军人中深入开展“双带双促”活动的意见》湘办[2013]38号和省民政厅《关于开展“退役军人之家”示范点建设的通知》湘民函[2014]36号要求,从实际出发,依托示范点,利用乡镇 “党员活动室”“乡友联谊室”等场地,完成了“退役军人之家”建设工作,示范点设在县民政局新农村示范点渣江镇淋林村。
二、2015年工作思路
(一)积极协调与承训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共同做好2015年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尽快在明年3月份开班,并在培训方式和培训专业上作一些创新。
(二)落实2013年冬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工作。
(三)认真做好2014年冬退役士兵接收报到准备工作。今年年底到明年4月份是退役士兵退役返乡时期,将面临大量的接收报到工作,我办早安排、早部署,成立工作专班,热情做好接收报到及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宣传报名工作。
(四)继续做好2013年冬季接收的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前的基础工作,并与各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创新安置工作思路,多向县委政府汇报安置的相关情况和提供可靠政策依据,制定科学合理的安置计划,以便政府决策。
(五)继续做好“退役军人之家”示范点建设工作,明确目标,力争通过3-5年时间,实现50%的乡镇有示范点的目标。
(六)继续做好退役士兵档案管理及文件资料的归类和档案查阅工作。
(七)进一步做好涉军群体信访维稳工作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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