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衡阳县民政局 > 信息公开 > 规划计划

2014年殡葬管理工作总结

 

2014年殡葬管理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规划

 

一年来,殡葬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民政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殡葬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殡改工作循序渐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2014年工作总结

(一)殡葬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入

1、为落实年初全市殡改动员大会会议精神,我县成功召开高规格的全县殡葬改革推进大会,成立了新一届的殡改领导小组。出台了8个殡改规范性文件,对丧事活动和丧葬市场管理、惠民殡葬、履职部门职责和考核等都作了新的具体的规定和要求。2、在 121殡改工作启动前,加强了宣传力度,开展了“推进殡葬改革签名活动”,并通过电视新闻媒体和出动宣传车进行集中宣传。3、全年执法巡逻出勤达150余天次,通宵达旦执法30余次,尤其是在创建全县文明县城迎国检期间,全体队员连续一个月每天24小时值班。成立了殡葬改革联合执法工作指挥部,负责对县城违规殡葬活动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抚恤金发放进一步完善

加大了核查力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在县外火化的11例,由民政牵头,会同人事部门已到长沙、常德等地调查核实;在本县火化的有87例,全部经过民政、人事现场核实,无火化造假情况。审核通过的全部送县人事及财政部门统筹发放丧葬费及其它丧葬待遇。

(三)一馆一园一场管理进一步规范

县殡仪馆提质改造工作全面启动,对馆内5个悼念厅全部进行了装修,厅内安装了电子显示频、窗帘、遗体告别台等,并添加了5个活动板房便民悼念厅,清理了馆内杂草、垃圾,按要求实行了绿化、美化、亮化。完善馆内配套设施,餐厅和客房即将启用。西渡县城内办理丧事的公堂屋效能得到提升,年入馆办理丧事126起;安福陵园现已开发13个区块2200个墓穴,今年共销售墓位150个;今年火化车间火化遗体共1590具,国家公职人员死亡火化率从原来的不足15%提升到42%

(四)惠民殡葬成效进一步彰显

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到县殡仪馆办理丧事的,悼念厅租金按50%收取,县城红线外接运费遗体火化每趟300元由县财政负责补足,全年共为78人办理丧葬费减免,资金达11万余元。

二、2015年基本工作思路

1、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通过会议、宣传车、广告牌、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殡葬法规,做到家喻户晓,让广大市民在思想上得到根本的改观。

2、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力度。对那些无视国家殡葬条例和规定的人和事,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发现一起,打击一起。设立殡改信息员,建立信息报告制度,严查火化棺葬行为。加大城区巡查力度,严查在县城城区搭建灵堂治丧、抛撒纸钱,燃放烟花炮竹等违规行为。对丧葬用品市场划行归市,严禁在火葬区制作、销售丧葬用品,加强医院太平间的管理,县城城区居民死亡后,一律通知县殡仪馆接运遗体火化,力争县城城区死亡人口火化率达100%

3、进一步加强对丧葬费、抚恤金发放的稽查管理力度。对每一例火化调查,都要会同县人事部门及时到火化车间现场核实,并收集火化车间监控录像资料,立卷归档。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做好无名遗体的处置工作。

4、进一步加强一馆一园一场的规范管理力度和改造力度。建立健全殡仪馆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做到三个严禁:严禁在馆内放高音喇叭,严禁燃放鞭炮礼花礼炮,严禁晚上9点钟后放哀乐。对县城红线范围内的殡仪从业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并指导其成立协会。继续加大对殡仪馆基础设施投入,以满足不同层次丧属的需求。做到依法依规开发销售墓地,严禁出现炒买炒卖、一墓多卖现象。加强火化车间的管理,确保火化车间安全运行,防止出现错化遗体等安全事故。

    5、进一步扩大惠民殡葬的覆盖面。严格按照蒸民发【201461号文件要求,对具有我县户籍、死亡后按殡葬法律法规火葬,未享受国家或单位丧葬补助的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用。

6、进一步加强争项争资力度。继续争取省厅殡仪馆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和殡改执法工作经费。

 

 

衡阳县殡葬事业管理处

2014 12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