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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民政局2014年度工作总结

衡阳县民政局

2014年度工作总结暨2015年度工作规划

 ( 2014 年12 月8 )

 

2014年,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厅、市局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政局下达目标管理考核任务,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积极作为,实现了重点工作有创新,难点工作有突破,整体工作上台阶,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主要工作成绩

(一)保障改善民生,推进救助体系建设

1.城乡低保实现精细化管理。一是开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月活动。二是完善城乡低保动态调整机制。三是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30元,人平月补差水平282.28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5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110元。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3378人,为6235户、11516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资金4288.84万元,为26577户、51862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资金7844.09万元。四是开展城乡低保整治活动。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重新洗牌,重新评定、公示,重新审核、审批,重新建档、发证,实施分类保障,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依程序新增城市低保对象167户、291人,取消城市低保852户、1406人,新增农村低保对象95226人,取消农村低保4180

2.五保供养创新监管机制。现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9168人,其中,分散供养7550人,集中供养1648人。2014年,发放农村五保对象供养资金1954.59万元。一是完善五保供养配套政策。二是全面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640元和5000元。全面落实五保户医疗政策,五保户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医院全额垫付和“一站式”结算服务;继续推行农村五保户死亡后免费火化政策。敬老院加强内部规范管理,不断完善硬件设施。投资540万元对岘山、关市、渣江三所敬老院进行改扩建,12月中旬可正式投入使用,三所敬老院新增集中供养床位190个。今年9月,渣江镇人民政府被评为全国五保供养先进单位。

3.医疗救助政策适时调整完善。2014年资助五保户参合参保71990人,城乡低保户参合参保金419.578万元,全年共救助城乡大病医疗困难家庭10872人,发放五保户、低保户住院救助、临时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门诊医疗救助金1101.422万元。制定了《衡阳县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衡阳县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增加了农村儿童先心病、白血病和五保、城乡低保对象、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等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城乡低保、五保和医疗的救助比例在去年的基础上统一提高10%

4.临时和特殊群体救助及时有效。一是对特困群体救助。全年救助困难群众4800余人次,发放救助金300余万元。二是救灾应急能力提升。今年全县受灾人数29.005万人,紧急转移安置灾民11185人,救助灾民1.9万户,53480人次。争取救灾资金910万元,新建了53户,修缮了182户。春荒救济资金、新灾应急资金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及时足额下拨到各乡镇财政,并发放到对象惠农补贴一卡通账号。以乡镇为单位,对社区(村)灾害信息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渣江镇沐林村获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373名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救助工作基本平稳。三是慈善救助蓬勃发展。全年共筹措善款483.7万元,其中“慈心一日捐”捐款180万元,定向捐款303.74万元,创历史新高。共发放各类救助金及慰问金50万元,发放救济物资价值2万余元,救助220余人次。开展“情暖春蕾”活动,接收善款55300元,救助中小学生110名;开展“节约一张纸、共圆求学梦”活动,救助中小学生26名;开展“金叶慈善医疗卡”救助项目,救助低保户和其他因并致贫的城乡特困户130余人。成立首家慈善超市,17家爱心企业和单位捐款16600元,50多名救助对象得到救助物质。联合美菱、TCL集团举办了扶贫惠民活动,TCL集团为我县困难群众发放了200万元的《扶贫惠民券》,并捐赠了一批家电设备。全县慈善大会和第二届会员大会将于12月中旬召开,完成慈善总会换届选举工作。四是流浪乞讨救助有效。完善了后勤服务制度、考勤制度等6项工作制度。全年共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2712人次。争取救助资金80万元,做到街头市面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特殊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支持服务国防军队,全面落实各项政策

1.双拥工作硕果累累。开展了“双带双促”、“结对子”助学、军(警)民联建联防联治等双拥共建活动。举办了衡阳县首届“优秀退役军人”表彰活动,评选出30名优秀退役军人,弘扬了正能量。举行了首个“烈士公祭日”活动,弘扬革命先烈的崇高精神,寄托无尽哀思。

2.优抚工作多措并举。做好优抚工作。今年,核减了340余名优抚对象;为全县428名残疾军人换发了新型残疾证;对9座散葬烈士墓进行就地修缮,做好井头镇阳公岭烈士墓的扩建引资工作。余田、文德、阳公岭三处烈士纪念设施均处于良好的管理状态,对社会开放。全县现有优抚对象14209人。2014年中央、省、市下拨各类优抚经费4380万元。做好信访工作。做好日常接访工作,努力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在接待上访群众时,耐心地听取他们反映的问题,对他们提出的事实清楚、符合政策规定的合理诉求,现场做出答复;对需核实、调查或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核查清楚后及时回复,让其了解优抚政策和处理结果,消除疑虑,确保矛盾不上交、不激化,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光荣院建设不断加强。规范了内部管理,优化了休养环境,投工160余人次对花坛绿化地实施除草、施肥、修剪等工作,投入5.1万元对院内设施进行补修。对健康老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高危老人实行全天候专人重点陪护。调剂了营养膳食。成立食堂伙委会,制定营养协调的食谱,让休养老人感受“大家庭”的温暖。

3.退役安置改革创新。2013年度已安置的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31人,全部督促上岗到位;今年新接收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38人,其中自谋职业2人,争取年底安置到位。依托湘南船山技工学校,开展了第三期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就业率达到100%。发放2011201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382.2万元。2013年城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374人,一次性经济补助金252.03万元,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各乡镇落实发放。渣江镇淋林村完成衡阳县第一家“退役军人之家”示范点的建设工作。

4.军休补助发放到位。军退职工的生活津补贴按照县人事局审批的基数每人375/月(从2014年元月份起)全部补发到位,军休遗属的生活补贴全部落实到位,全县军休对象情绪稳定,未出现一例上访现象。

(三)完善创新管理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建设

1.基层政权不断完善。以第九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出台了蒸办发[2014]1号文件,并对村(居)民议事会议制度的制定进行了重点培训,各村(居)委会在换届选举结束后进一步完善和制定了村(居)民议事制度,乡镇成立了相应机构,负责本乡镇村(居)委会议事制度的制定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产生。同时,全县分5个工作组对26个乡镇的村(社区)的议事制度进行业务指导。

2.民间组织改革发展。现有各类社会组织306个。完成年检的社会组织210个,年检合格率达到了98%。全县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参加年检的16家,未参加年检的4家,注销1家。民办非企业参加年检的5家,未参加年检的7家,注销1家。采取灵活的方式抓好组建。社会组织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

(四)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1.孤儿保障得到加强。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发放及新增摸底工作落到实处,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355.4万元,新增孤儿88人,社会反响很好。

2.社会养老提升档次。老年养护楼主体工程及外墙装修工作年底全面完成。养护楼规划用地18.9亩,总投资1630万元,建筑面积8040平方米,新增床位180张。福利院积极推进面向社会招收自费老人。县民办养老服务启动。岘山镇三元村已建好一所对外收养老人公寓,现有自费老人十多个人;大安乡三阳村老年公寓正在筹建中。

3.农村幸福院按步完成。中央、省市分配我县今年行政村名额67个,对各乡镇上报的村级农村幸福院进行逐一核查,为各村农村幸福院添置了娱乐设施。我县被评为农村幸福院示范县。

4.收养登记依法依规。全年共办理收养登记3人,严格按照《收养法》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办事程序,纸质档案非常完善,各种手续齐全。

(五)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老龄工作扎实有效。出台《关于建立衡阳县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纳入补贴对象3262人,投入经费117.432万元,12月份发放到位。全年为19009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共计165万元。为21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年3000元的长寿保健金发放到位。免费办理老年优待证8000余个。接待上访老人300余人次,协调处理老年人侵权案件30余起。

2.福彩销售再创新高。2014年,共销售福利彩票2330万元,完成上级下达的全年工作任务。比去年同期增长10%。加强彩票站点服务建设,新增站点9个,“末位淘汰”调整了站点6个。

3.婚姻登记规范合格。办理结婚登记9118对,补发结婚证2205对;办理离婚登记1535对,补发离婚证42对,婚姻登记合格率为100%,圆满完成了年度的婚姻登记工作。

4.区划地名扎实开展。完成井头、长安村级区划调整试点工作。井头镇由59个村调整为38个村,长安乡由17个村调整为8个村、1个居委会,共减少30个村,增加1个社区居委会,精简两委干部74人。目前有8个乡镇在开展第二批并村工作,农历年前可以全部完成。配合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完善县城城区道路标志牌,增设不锈钢立式路牌35块,粘贴式路牌64块,并调剂使用市场运作的25块路牌进行文明县城创建公益宣传。出台了《衡阳县地名管理办法》。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完成了衡阳/蒸湘的县级界线联检工作。启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5.殡改工作循序渐进。召开了全县殡葬改革推进大会,成立了新一届的殡改领导小组,出台了8个殡改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推进殡葬改革签名活动”,成立了殡改联合执法工作指挥部,全年执法巡逻150余天次。办理丧葬费减免资金达11万余元。投入资金400余万元,对县殡仪馆进行了全面提质改造,对馆内5个悼念厅全部进行了装修,添加了5个便民悼念厅,年入馆办理丧事126起;安福陵园现已开发13个区块2200个墓穴,今年共销售墓位150个;今年火化车间火化遗体共1590具,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火化率达到100%

(六)谋划推进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素质能力

1.扎实开展党的群教活动。民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于20143月底正式启动,到201410月底基本结束。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密聚焦“四风”突出问题,紧密联系工作实际,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各项工作,扎扎实实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工作任务。活动期间,共走访各类群众2000余人;减少会议30%;减少文件18.2%;调整清理机关办公用房110平方米;“三公”经费比上年同期压减38.9%;整治群众办事难,公开和简化了15个办事程序;结合原有制度认真梳理、修订、细化,已修订完善制度17项,新增2,19项新制度已开始全面施行。

2.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开展了一次廉政教育专题讲座;组织机关干部到夏明翰、王船山故居教育基地进行了参加学习;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了机关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并派出督查组对所有乡镇敬老院以及下属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切实整改落实。

3.其他工作毫不落后。综合工作扎实有效。认真做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增强民政系统安全意识,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认真抓好文明创建活动。各单位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单位一把手负责,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创建格局;信访工作维护稳定。努力构建和谐民政,今年以来共接待信访5000余次,重点做好涉军维稳工作,回复领导批示件12件,领导信箱信访件18件,信访办结率达100%及时答复政协提案7件。信息工作成绩突出。向上级报送信息280余条,其中90多条信息被《中国社会报》、《湖南日报》、《湖南民政》、《衡阳日报》《衡阳晚报》《今日蒸阳》等国内报刊、网站等媒体刊载,提高了我县民政工作的公信力,社会反响较好。人事工作认真完成。完成了2013年度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组织局系统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完成了局系统离退休老同志的年审年检工作。并办理了四位老同志的退休手续和完成了1名退伍兵的分配和局系统在职干部、职工的工资晋级、晋档及津补贴核算等多项工作。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县的民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民政事业经费缺口大。随着民政业务的不断拓展,职能不断增加,加之县财政困难,城市低保、城乡医疗救助、救灾救济等县级配套资金很难到位,致使一些业务工作难以开展,救助水平偏低、范围偏窄。二是民政事业基础设施滞后。由于对民政事业投入不足,社会福利、社区建设、地名标志、殡葬改革等不能适应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发展的需要。三是民政事业社会化程度不高。由于宣传力度不大以及公民整体素质等多方面的原因,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自觉参与民政事业的积极性不高,如慈善等公益事业、殡葬改革,社会参与远远不够。四是救助体系不够健全。部门间衔接不够,体制机制还不健全。这些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工作力度、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工作手段,不断予以解决。

三、2015年工作规划

2015年,我们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项目为抓手,充分履行民政职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谋求人民幸福。

一是加强学习贯彻,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各项监督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让“法治民政”深入民心,把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努力把民政队伍建设成为思想作风正、业务过硬、高效廉洁的全心全意为民政对象服务的队伍,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二是加大社会救助,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的规范管理。认真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政策,加大回访复查力度,强化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审批制度,依法开展低保工作,推进低保工作法制化进程。加强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平台的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充分发挥“一站式”服务窗口及时结算功能。认真抓好农村敬老院的管理,努力争取更多的敬老院创建省一、二级敬老院,使其真正成为衡阳县精神文明建设和民政工作的“窗口”。开展2015年度“慈善一日捐”和“情动蒸阳”活动; 推动冠名基金建立;继续打造慈善项目亮点。

三是加大防灾减灾,拓展综合社救工作。及时报灾、查灾、减灾,争取救灾物资;在乡镇、村(社区)建立灾害信息员,并进行培训;创建1-2个省级以上示范社区。保持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救助工作基本平稳。

四是加大优抚安置,推进优抚政策落实。做好接收报到及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宣传报名工作。继续推行一次性经济补偿、自谋职业的办法,按时完成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做好“退役军人之家”示范点建设工作,明确目标,力争通过3-5年时间,实现50%的乡镇有示范点的目标。

五是完善民主制度,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村(居)务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充分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全县所有村(社区)制定村(居)规民约或村(居)民自治章程,设立村下属委员,村(居)民办事流程上墙,村级财务和事务必须定期公开,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委会议事必须严格执行“四议二公开”、居委会议事必须严格执行“四会四议”,财务管理、集体资产管理等系列制度必须上墙公布,每年必须开展一次以上村(居)委会干部民主评议。

六是加大公共服务,提升项目服务能力。加强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和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加强管理,提升项目点服务能力,加强指导,确保省级项目点建设符合要求,精心组织,做好新的项目点选定工作。做好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工作,争取政府与财政加大支持力度,计划将覆盖面由50%扩大到60%以上。按照国家计法生育政策,落实计生各项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全面铺开地名普查工作。开展并乡(镇)合村工作。开展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完成县级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继续开展好平安边界创建工作。争取规划阶段进行地名预命名。      

七是加大社会福利,推进福利事业进步。认真落实孤儿保障政策,按照上级要求将生活救助费及时发放到位。逐步开展农村幸福院建设,努力提高农村留守老人幸福指数。以老年养护楼项目建设为契机,完善基础设施,加大力度推进养护楼后期建设,做好规范化建设和设施设备及后期服务设施等功能完善。进一步规范福彩站点管理,创新管理机制,确保电脑彩票和即开型彩票销量销售增长。切实加大殡改工作力度。加强宣传、执法、巡查和对丧葬费、抚恤金发放的稽查管理力度;加强一馆一园一场的规范管理改造力度;建立健全殡仪馆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扩大惠民殡葬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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