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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201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

工作情况汇报

 

2014年,我局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在县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计生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我们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积极主动地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民政系统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首先,民政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职能主要有:

1、婚姻登记工作。

2、收养登记工作。

3、安排贫困救助和其他救济经费时落实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对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户家庭提高救助标准并扩大救助面。

4、在全县的村委会及社区换届选举中认真审核候选人资格,把好计划生育关。

现就2014年度的计生综治工作向各位领导做如下汇报:

一、领导重视,计生综治工作稳步推进

局年初工作规划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工作要点,并纳入局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方案,明确5分的考核分值。局机关及各下属单位都按要求相应成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分管领导和计划生育专干。定期对下属单位进行工作督查,遇到问题当即或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各单位的计划生育基础工作扎实,婚登、救助、慈善等综合治理部门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了工作经费,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形成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1婚姻登记工作:县婚姻登记处每月15号及时向县计生部门通报上月婚姻登记情况,实行信息共享: 20131012013931日共办理结婚登记9728 对,其中初婚8651对,再婚1077对,离婚1642对,做到了严把婚龄关,严把证件关、严把收费关、严把资料归档关,办证合格率100%。另外婚登处积极配合计生和卫生部门的检测工作,耐心细致地为新婚对象做好“优生、优育”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大多数新婚对象自愿接受婚检和优生检查。根据政府要求,联系电信部门和计生部门开通了婚姻登记实时通网络,婚登处工作人员每天利用休息时间及时登录婚姻登记相关信息,确保实时通通报率。

2救助工作:县城乡社会救助管理局、县慈善办、社救股及优抚股在救助工作中注重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职能挂钩。局出台了蒸民发【201431号文件规定:在开展民政救助中,在同等条件下,符合救助条件的独生子女户和农村两女户可优先纳入救助范畴,对于已享受计生奖励扶助的计生家庭,不影响其享受民政救助。主要措施有如下几点

一是对患大病的贫困计生家庭当季度予以救助,救助标准比同类救助对象至少提高200元。

二是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计生对象,在同等条件下提高一个标准档次。

三是对贫困计生家庭因灾或意外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随时纳入救助,并一次性救助5000元。如金溪镇李文华,今年已44岁,其独子因在拦河坝游泳溺水身亡,民政局当即给予其一次性救助5000元。

四是对于民政优抚、低保等对象中的贫困计生家庭除享受优抚、低保等待遇外,适当予以临时救助。对因自然灾害房屋倒塌的贫困计生家庭优先纳入灾后重建范畴。

五是在发放社会散居孤儿(属计生家庭户)基本生活费的同时不取消其原享受的城乡低保,遇到特殊困难的再予以临时救助。在开展慈善救助项目中优先考虑计生家庭户,并酌情提高救助标准。今年4月份,民政局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慈善走访慰问中,对渣江镇沐林村5户独生子女户及两女户特困家庭进行慰问,每户发放600元慰问金。

2014年度我局在开展城乡低保、医疗救助、慈善救助以及各类临时救助工作中对963户计生家庭实行了政策倾斜,发放救助金210.2627万元。遇到紧急情况的能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如西渡镇万克春属两女户计生困难家庭,因家里意外发生火灾,民政局解决其临时救助4000元。

3收养登记工作严格审批程序,把好收养登记关。严格按照《收养法》和计划生育有关法规规定,查验收养人生育状况证明,全年三对收养对象档案资料齐全规范管理。

4、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为了在全县的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认真审核候选人资格,把好计划生育关,县委办、政府办在制定换届选举方案时予以明确规定,县督查组和各乡镇在组织各村两委换届选举时,严格按规定操作,认真审核候选人资格,把好计划生育关,全县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共3011名候选人,其中258名候选人1990年以来违法生育,违法生育人员通过审查230人。

二、建章建制,规范管理

为确保我局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一是制订了一系列有关计生综合治理工作的制度,出台了我局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办法等,做到了年头有计划、实施有办法、考核有指标;二是与局下属单位及各乡镇民政办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状》,确保我局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三、宣传教育,强化意识

组织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各类法规政策,及时更新计划生育宣传阵地,宣传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政策,积极配合各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宣传动员新婚计划怀孕夫妇到县计生服务站接受免费检查,提高优生率。

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的工作离上级要求尚有差距,敬请各位领导多提宝贵意见!

 

衡阳县民政局

2014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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