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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的情况汇报

 

关于建立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的情况汇报

 

县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和湘政办发【201350号文件要求,为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现就解决我县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问题向县政府领导汇报如下:

一、什么是基本养老服务补贴  是指对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资金支持,包括政府购买服务,但不包括政府发放的养老金、低保金、高龄津补贴、百岁老人长寿补贴等。

二、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对象  是指城乡65岁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难以自理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补贴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1)家庭经济困难,指老年人家庭生活水平处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2)失能半失能,指老年人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和洗澡六项指标,只要有一项指标完成有些困难,视为半失能;只要有一项指标做不了,视为完全失能;(365岁及以上。集中供养的65岁及以上失能半失能的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人属于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已覆盖的目标人群,统计在应补贴对象和已覆盖目标人群之中。

三、目标任务

按照湘政办发【201350号文件要求,到2015年覆盖目标人群50%以上,2015年后的目标值要求大于50%,具体数值根据发展情况再商有关部门确定。

四、补贴标准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标准由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2014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20元(含20元)。

五、几点建议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已经纳入湖南省县市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评指标体系和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并要求2014年必须启动这项工作,因此建议如下:

1、按低水平全覆盖计算所需经费:给符合条件的对象每人每月发30元的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经调查推算衡阳县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有13000人(动态数),按每人每年360元计算共需经费468万元;按市里要求衡阳县2014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目标人群63.6%计算所需经费:符合条件人数13000X63.6%=8268人,按每人每年360元计算,共需经费298万元。按照省政府规定,各级政府要把这项资金优先安排预算。

2、要严把申报关。凡申报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65岁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

3、严把管理关。一是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资金通过老龄办核准后,由县财政拨给各乡镇发放,自觉接受民政、纪检、财政、审计监督和检查。二是强化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老年人档案管理,及时、准确向县老龄办提供有关数据,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做到专款专用。

4、解决工作经费。享受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遍布全县各个乡镇,而且大多数都居住在边远山区。发放服务补贴有大量的工作要做,特别是核查工作十分困难,为确保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经测算,每年需工作经费26万元(包括26个民政办工作经费13万元),请财政给予解决。

 

             

衡阳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O 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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