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办年中工作分析发言材料
上半年老龄工作在民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以“六个老有”为目标,认真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真抓实干,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落实各项优待政策,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老龄事业的发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是为建立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扎实做好了前期的准备工作。根据国发【2012】29号和湘政办发【2013】50号文件要求,我县在2014年将要建立基本养老服务补贴,为了落实该项政策,我办积极向局党组汇报,组织全办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策,并深入到井头、长安、演陂等乡镇共10个村,对65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老人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调查,推算出全县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即65岁以上、家庭经济非常困难、失能半失能老人)约为13000人,为衡阳县建立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提供依据,并酌情拟定了《衡阳县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意见(草案)》。
二是维护老年人权益,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在日常工作中注重为老年人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认真对待老年人的每一件举报和投诉,热情接待老年人来访,真正将《优待老年人规定》落到实处。截至目前,今年已免费办理老年优待证约4000余份,接待上访老人400余人次,并积极努力协调相关部门解决老年人乘车难问题,现在,个别公交车司机拒乘老人的现象明显减少。
三是认真做好百岁老人的申报、走访工作。年初,我们对全县所有百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一次走访调查,了解我县高龄老人的生活状况,并将每人每年3000元的长寿保健金逐户送到百岁老人手中。3月下旬,我们又对全县百岁老年人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到目前为止,衡阳县有100周岁以上老年人21人,其中今年新增10人,是衡阳县有统计数据以来拥有百岁老人最多的一年。对新增百岁老人我们进行了及时的申报。
四是对全县老年人的意外伤害情况进行了摸底。根据省老龄办文件精神,7月中旬,我办对县内12个村的60岁以上老年人的意外伤害情况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为省有关部门制定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优惠政策提供依据。
其他工作。认真做好孝亲敬老之星候选人的评选与推荐;积极争取省福彩资金向条件成熟的老年协会购买养老服务。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老龄工作与其他民生工作相比相对滞后。究其原因主要是社会各界对老龄工作重视不够,老龄工作经费严重缺乏,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老龄委的性质决定了其难有大作为,比如处理相关涉老问题时,就需要依赖相关职能部门来解决。关于老年人免费乘车难的问题,老年人意见大,多年来我们一直在努力,但公交公司、公交司机不会听老龄办的,我们只有一次次协调客运办,面对老年人的上方,老龄办处于尴尬的境地。
二、今年的重点工作还未落到实处。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是一项新的惠民政策,是我们今年全年工作的重头戏,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向县政府汇报情况,但目前还未经过县常务会议的研究。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评的重要指标,也是民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一项,因此争取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的尽快落实迫在眉睫。
下一阶段的工作打算:
一、尽快争取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的落实,力争全年目标人群覆盖率不得低于50%。我们要将省政府的政策和要求向领导汇报好、宣传好,讲清楚这项工作直接影响今年年底开始的县市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评估排名,务必尽快启动。
二、提升为老服务水平,做好老年人的办证、来信来访工作。
三、认真做好9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的申报核查工作,争取在9月底前把高龄补贴发放到位。
四、着力抓好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示范点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添置康复健身器材、文化娱乐设施。
五、抓好农村基层老年协会建设,覆盖率要达到75%。省办要求每个县要建立示范性老年协会5个,每个资助资金不少于1万元。
六、努力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七、做好“敬老月”的各项工作。
八、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九、积极配合文明创建工作,掌控全县城乡虐待老人案件的发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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