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慈善工作情况汇报
我县自2006年成立慈善总会以来,慈善事业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与上级要求、形势发展和弱势群体的需要相比仍有差距,创新发展的潜力和空间很大。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慈善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慈善总会的指导下,县慈善总会本着“以人为本、扶危济困”的宗旨,紧紧围绕构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初步构建了慈善工作格局,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用。自2006年慈善总会成立以来,县政府常务会议 次专题研究慈善工作,解决了慈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问题,县委、政府两办多次就慈善工作发文。现慈善办共定编6人,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每年的“慈善一日捐”、重大的慈善捐赠救助活动,县级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参加,为全县募捐活动的开展起到了表率和示范作用。
(二)善款筹措有序开展。九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主导下,我县慈善总会共筹措慈善款物总计3335.84万元,按结构分,各类捐款为2454.94万元(含慈善公益事业定向840.7789万元),各类物资折合人民币约880.9万元。其中5.12汶川地震、玉树地震、本县2007年旱灾、2008年冰冻灾害、2010年洪灾等赈灾募集的善款就达到768万元,有力地支援了受灾群众的救灾减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加上“慈善一日捐”捐款的650.15万元,两者占捐款总额的57.8%。通过积极打造“慈善一日捐”、“情动蒸阳”等活动品牌,使日常性捐赠有序开展,并积极探索通过远赴广东海南上门劝募、安放慈善捐赠箱等形式开展募捐活动。
(三)慈善救助效果明显。通过开展各类慈善救助活动,在助困、助学、助医、助残、助孤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作用,依托“爱心助学”、“微笑列车”、“慈善金叶卡”、“情动蒸阳”、“节约一张纸、共圆求学梦”等慈善项目,各类救助累计支出善款善物3200万余元,救助各类对象2万余人次,解决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救助70余次,解决应急款139万元。慈善工作在全市乃至全省中均有为有位,慈善办 次获得全省、全市慈善工作先进单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慈善氛围逐步形成。积极与新闻媒体配合开展宣传活动,全民慈善意识逐步提高,涌现出一批热心慈善事业的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港胞周云万心系“第二家乡”,向我县冰冻灾区捐赠了10万元港币购买物资,爱心人士戈志强远赴云南省彝良县震区,亲手将价值10.5万元的捐赠物资交到灾民手中。王延东、易光辉、陈黎明、王长城、梁柏生杨振亮夫妇等为家乡公益事业定向捐款近160万元,为和谐衡阳建设作出了贡献。
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差距仍不容忽视:一是慈善宣传和文化建设薄弱,官方和媒体的引导作用发挥不够,大的社会文化氛围尚未形成。二是管理体制不够顺畅,多头募捐现象严重,公益慈善行为规范不多。三是善款来源单一,除赈灾募捐和慈善一日捐外,其余的经常性、主动性捐赠很少。四是自身建设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成立以来一直未换届,没有按章程要求选举产生常务理事和理事,慈善原始基金没有筹措到位。
二、今后工作设想
(一)进一步壮大社会慈善力量,打造“全民慈善”。鼓励建立健全各级民间慈善组织,鼓励更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慈善活动。大力发展志愿服务队伍,引导和鼓励各阶层社会成员加入到志愿服务队伍中来。积极探索建立志愿服务长效机制,策划和实施义工服务项目,力争二、三年内使全县的“慈善义工”工作有一个明显的改观。同时,健全慈善组织内部各项管理操作制度,打造一支作风正派,高效廉洁的慈善工作者队伍,今年重点落实今天的会议精神,完成县慈善总会换届选举工作。
(二)多渠道加强慈善公信力建设,打造“诚信慈善”。通过出台慈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办事公开等制度,定期将善款数量、来源及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等方式,确保慈善捐助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真正用在最需要的地方,用在最困难的群众身上。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慈善资金的监管,保障运作安全。
(三)不断创新慈善工作模式,打造“活力慈善”。推动社会捐助工作规范化,做好“对口援助”、“结对帮扶”。总结推广“慈善超市”、“企业冠名基金”的有效运行模式,继续做好自然灾害的应急性募捐救助工作。目前县政协牵头的“情动蒸阳”活动正在再度起航,并拟于明年通过建立“明翰基金”等来筹措善款。积极推进慈善项目,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召开衡阳县慈善大会,举办“衡阳县慈善奖”评选活动,并明年重点在“助老、助学、助医”等方面谋划一批精品慈善救助项目。
(四)积极推动慈善文化建设,打造“魅力慈善”。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与配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宣传活动,尤其要在“慈善专题”和“公益广告”上下功夫,以活动为载体,通过大众传媒,进一步普及全社会的慈善意识。大力宣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先进事迹,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建立与企业更为密切的伙伴关系。要注重慈善工作的理论研究,探索慈善事业的发展规律。要进一步完善“衡阳县慈善网”,切实提升全县慈善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三、加快我县慈善事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实现高位推动。一是将慈善事业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二是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衡阳县募捐管理办法》,规范全县募捐行为,县委政府两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慈善工作的通知》,加大慈善工作力度;三是成立县慈善工作协调小组,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慈善事业协调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奠定工作基础。一是召开慈善一日捐暨慈善大会动员会,对2015年慈善一日捐进行动员,对全县慈善大会进行部署;二是召开全县慈善大会及第二届会员大会,总结慈善9年来工作成绩,谋划未来5年慈善工作,评选表彰一批慈善家和慈善工作先进工作者,审议第一届慈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慈善总会章程(修改稿),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聘请名誉会长。三是加快慈善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县乡村三级慈善组织网络,实现“捐有渠道、救有平台、助有标准、管有手段”的目标。
(三)加大扶持力度,提供发展后援。一是提供慈善基金支持。我县慈善事业发展基金一直未提取,建议由县财政预算拨付或从本次换届募集资金中提取100万元,缺口部分再分年度视情提取,使慈善基金额度达到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登记成立的基本条件。二是安排慈善工作经费。根据《湖南省募捐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对慈善会等募捐人的工作经费给予补贴。请求县财政解决10万元慈善工作经费,保障慈善总会换届的基本开支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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