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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

衡阳县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

汇报

衡阳县民政局

20141224

 

一、我县老年人口与养老服务现状

衡阳县地处湘江之南,因位于南岳衡山之南而得名,总面积2568平方公里,辖26个乡镇,45个社区居委会,861个村,我县是全市提前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县城之一。据统计,到2014年底,全县总人口123.5万,其中农业人口110.9万,非农业人口12.6万, 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9.7万人,老龄化率16%。属典型的“未富先老”。

近年来,我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快速的新形势,坚持把老龄事业及养老服务业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统筹规划,精心部署,扎实推进,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辅助,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协调发展,多种养老方式相互补充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内容标准化的养老服务新格局。在机构养老方面,截至201412月底,全县共有养老服务机构61家,总床位1560    张。在居家养老方面,现有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13个,其中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家,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之家8    家,日间照料床位105张。“十二五”以来,全县共投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近135万元,新增养老机构17家,床位210张。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政策措施日趋完善。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事业,多次调研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和县社会福利中心等重点建设项目,听取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情况汇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出建议提案,视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县加大了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十二五”以来,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衡阳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扶持优惠政策。为把上述政策文件落到实处,民政、财政、物价等部门先后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这一系列文件的出台和实施为我县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撑。

(二)机构养老规模不断扩大,软硬件设施进一步加强。“十二五”以来,针对我县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小、档次低、设施差的实际,在资金、土地、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加大社会养老设施建设力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近2000万元新建了规模较大、档次较高、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管理规范、服务周到的老年养护楼,养护楼规划用地18.9亩,总投资1630万元,建筑面积8040平方米,新增床位180张。福利院内管理规范,严格各项制度,积极推进面向社会招收自费老人。为改变敬老院设施陈旧简陋、管理服务水平低的现状,从2010年起,分期分批对乡镇敬老院进行改造升级,到2014年底,已有26家敬老院完成硬件设施改造,拓展向居家老人提供日间托养、短期寄养、配送餐等服务功能,成功实行转型升级,今年又有3家列入改造升级任务,现已全部完成改造升级。全县26家敬老院全部办理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改变了敬老院长期以来不是独立法人单位的现状,走在了全市的前列。同时,结合山区特点,在老年常住人口较为集中的边远山区利用旧校舍、闲置办公楼等场所创办农村幸福院,为生活困难的孤寡、空巢老年人提供方便。民办养老机构从无到有呈良好发展势态。岘山镇三元村已建好一所对外收养老人公寓,条件十分优越,室内设施完备,现有自费老人十多个人;大安乡三阳村老年公寓正在筹建中,我县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有新的突破。农村幸福院按步完成。我县农村幸福院建设已完成94个建设任务,其中,去年建设27所,今年中央、省市分配我县行政村名额67个,对各乡镇上报的村级农村幸福院进行逐一核查,为各村农村幸福院添置了娱乐设施、投影、卡拉OK、健身器材、球类,方便了村空巢老人业余娱乐活动。我县被省民政厅评为农村幸福院示范县。目前共有民办养老服务机构7699张床位,较好地解决了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走出了一条具有山区农村特色的养老模式,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益。该县获评全省农村幸福院示范县。

(三)居家养老服务全面启动,服务功能不断拓展。居家养老是社会化养老的主要模式。近年来,我们始终把居家养老作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创新居家养老的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初步建立了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政府购买服务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通过建立和完善老龄组织,建立健全社区老年服务网络,社区老龄工作任务,社区老龄工作规范化标准、举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多种形式,为城乡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障、精神慰籍、法律维权、体育健身、文化教育等服务项目。出台《关于建立衡阳县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纳入补贴对象3262人,投入经费117.432万元,12月份发放到位。全年为19009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共计165万元。为21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年3000元的长寿保健金发放到位。

(四)开展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今年,我县召开了县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出台了蒸政办发【201462号《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衡阳县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落实了专项经费。从2014年元月起在全市率先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目前,补贴覆盖率达到60.2%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设备较差。因大部分乡镇敬老院于上世纪8090年代由学校、医院、政府办公楼等改建而成,房屋质量较差,结构不符合老年设计规范,消防难以达标,设施设备陈旧且简陋,近几年经过改造虽有一定改善,但部分敬老院仍不具备接收社会自费老人的条件。

(二)养老护理员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市养老护理队伍人员不足、招聘困难、收入偏低、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缺乏专业护理知识、持证上岗率低、工作苦累脏、社会地位低、队伍不稳定等问题较为突出。养老护理队伍的种种问题,直接影响了养老机构的建设和整体服务水平。

(三)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不够健全,运行管理经费不落实。城市社区虽然都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但服务功能不够健全,农村社区大部分尚未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从事居家养老的服务人员大部分文化水平低,年龄偏大,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尤其困难的是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管理运行经费得不到保障,居家养老服务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缓慢。因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投入大,回报率低,加之公办养老机构收费标准过低,部分社会组织和个人对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积极性不高,这些都制约了我县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城乡社区以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为依托,信息服务平台为纽带,专业队伍与志愿者队伍相结合,为社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教育、休闲健身等多形式、广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一是不断完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加强服务设施规划,将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列入城市社区配套用房,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落实;继续在有条件的社区创办老年食堂,为辖区老年人提供配送餐服务;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解决更多困难老人的养老需求;不断培养发展专业服务队伍,增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各种服务能力;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的政策扶持。

二是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面启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农村社区举办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配送餐、生活照料、医疗陪护、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和信息传递等服务;利用社区老年人协会、“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和党员联系群众等载体,根据老年人的身体情况和生活习惯,结对互助,开展互帮互助活动。

三是探索实施城乡居家养老市场化运作模式。积极培育、整合现有家政服务公司,承包经营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多渠道落实建设和运行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解决工作人员工资,充分发挥义工组织的作用。

四是要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借鉴兄弟县等地经验,开发科技助老信息服务平台,建立老年人信息数据库和居家养老服务网上预约系统,建立虚拟养老院,利用便民服务平台等资源,加快实现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范围、对象全覆盖,服务质量、功能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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