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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稳妥推进村级区划调整试点工作

先行先试   创新管理

积极稳妥推进村级区划调整试点工作

衡阳县民政局

2015126日)

 

为积极响应衡阳市的村级区划调整整体部署,我县先行先试,创新管理,用半年时间,在井头镇、长安乡开展村级区划调整试点并取得圆满成功,为我县乃至衡阳市村级区划调整提供了宝贵经验,并于20149月启动第二批8个乡镇的村级区划调整工作,2014年年底再减少100个建制村,2015年全部完成并村工作。

一、主要做法

第一,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县委、县政府成立村级区划调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县委组织部、民政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村级区划调整试点工作。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试点工作,出台了并村工作相关政策措施,为村级区划调整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第二,广泛宣传,统一思想。试点乡镇党委、政府一方面采取广播、电视、板报、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另一方面召开乡镇干部会、各村村干部会、党员和组长会、村民代表会议、户主会议和村民大会,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村级区划调整的政策、意义和目的,层层统一思想,从而赢得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支持。

第三,制定方案,严格程序。制订出台了《衡阳县村级区划调整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并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一是因村制宜,制定具体调整方案。在认真调查原有村级情况的基础上,综合各村区域位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位置、水系、山系、文化和交通条件等情况,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调整方案,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并经村民签字认可。二是清产核资,冻结资产。成立村级财务清理指导小组,协助各村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集体资产、债务和财务收支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在村级区划调整期间,冻结所有资产,村级账目由乡镇代为保管,防止集体资产资金流失。三是划定并村人口规模。要求1000人以下的村原则上合并,500人以下的村必须合并,合并后村均人口不少于1800人。四是成立新村临时机构。从正式启动实施到换届选举这段时期,新合并村成立临时工作委员会,由乡镇党委指定临时工作委员会书记、主任,其他成员原则上由合并前的几个村的村两委人员组成,负责并主持日常工作。五是规范命名。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尊重历史沿革和地域特征、考虑地方知名度和群众认同感、注重尊重村民意愿三个原则,确定新村名称。六是村支两委选举。由于村党支部选举在并村以前已全部完成,新村党支部成员由乡镇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直接任命产生。而新村委会班子是在新村成立后,采用“海选”方法依法选举产生。新村支村两委产生后,临时工作委员会工作自行终止。是设立过渡期。以三年为过渡期,对试点乡镇的村级转移支付,以调整前的村数为基数,既保基数又保增量。过渡期满,基数按调整前的村数计算,增量按调整后的村数计算。八是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四议两公开”、村干部坐班、群众事项代办、每周1天集中办公等制度,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管理和指导。九是采取激励办法。县财政给予每个试点乡镇拨付5万元工作经费的基础上,每撤并一个村,奖励乡镇2万元。同时,要求教育、公路、水利等部门在项目资金的安排上,向试点乡镇倾斜。

二、主要成效

一是整合了公共资源。通过村级区划调整,有效改变了原来不同程度存在的村级布局分散、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重复建设的问题,提高了公共设施的共享和利用率,节约建设资金和建设用地;通过调整,打破农村现有分散、自然、低档次的建设格局,可以更好地整合道路、电力、水利、学校、村级场所等公共资源,统一规划建设村民生产生活的配套设施,从而更好地提升农村建设品质。通过调整,新村的土地、山林等集体资源优势明显凸现,拓展了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空间。

二是拓宽了选人范围。大部分规模较小的村和地理位置偏僻的村,选拔村干部渠道狭窄,年龄结构老化,素质较低,管理水平不高,出现“矮子里选将军”的现象。通过村级区划调整,扩大村级规模,扩大选人范围,使乡镇党委在配备村级领导班子时,有了更好的选择余地,有利于选出得力能干的村干部,为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地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减少了行政成本。并村后,行政村数减少,村干部人数减少,行政经费支出减少了,村级可支配财力增加了,为村级组织运转提供了更好地财力保障。通过调整,有利于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干部的管理,也有利于提高村级班子的服务水平。

三、经验体会

一是要注意村级债务和财产引发的矛盾。合并前,有的村欠债较多,有的村欠债较少,甚至有的村还比较富裕,这些村担心受到拖累。合并后,在处置村级集体固定资产问题上,有的村财产较少,而有的村财产较多,担心受益不公平。对此,我们出台了《村级区划调整集体资产处置办法》,总体上按照尊重和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的意愿和权利、有利于保护保全现有资产、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对撤并村的债务,按性质分类处理:一是银信部门的借贷在明确偿债主体基础上实行依法偿还;二是借个人的村务运转经费由乡镇财政审核认定后,由新村负责逐年化债;三是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的资金缺口,乡镇财政审核认定后,统一争取资金予以解决;四是目前在建项目,其资金缺口由新村筹措,其资产属新村共同所有。对撤并村集体资产处置的办法:一是建立以新村书记为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村集体资产债务处置工作;二是由乡镇确定村级财务帐目统一冻结日期,组织专业人员对撤并村的集体资产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分门别类造册登记。三是对撤并村所有账目、存款金额在账目截止后,统一转入新村账户,不得私自开支;四是撤并村集体经济收入一律作为新村集体收入,但原村集体经济收入和红利分配方案按原渠道和方式不变;五是撤并村在建项目,按原合同进行,但项目的后段监管和资金兑现由新村接管;六是撤并村的学校、村部等集体资产,一律并入新村财产管理,未经程序并报上级批准,不得变卖。

二是确定村主干和安置离任村干部引发的矛盾。原人口较少的村,村干部在新村选举时可能票数不多导致成为新村的一般干部甚至落选,特别是产生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人选时,会产生派系矛盾。同时,因为职数要求,原来的村干部需要精简一部分,如果得不到妥善安置,也会引发矛盾。对此,我们一方面在选举前出台奖励政策,鼓励原村干部主动退出,让他们支持新村选举而不参加竞选,另一方面,通过乡镇干部积极引导、发挥原村支部书记的积极作用,实现村干部职数与地域的合理配置,从而有效防止了类似矛盾发生。

三是信息更新滞后,部门工作跟不上引发的矛盾。合并后,村民身份证、户口簿不变,与新村不相符,造成面和心不和,甚至分离的矛盾。对此,我们采取新旧有别,相互补充的办法,将原村公章统一由乡镇政府管理,在处理并村前的遗留问题时,仍然由乡镇政府出具原村公章,在处理并村后的工作时,由新村出具新公章。实行一段时期的磨合,待推行第三代身份证后统一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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