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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纪委监委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工作成果

来源: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12-13 16:41:29

  

  衡阳县纪委监委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工作成果

        

  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的要求,衡阳县纪委监委机关牵头,会同相关县直部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纠治红包礼金陋习方面。省纪委印发《关于撤销廉政账户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通知》,我县按照《通知》要求撤销了廉政账户,重申对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从制度上掐断了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缓冲带”。目前,我县暂无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通过纪检监察机构主动上交因特殊情况未能拒收的红包礼金。

  严肃查处突出问题方面。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起、立案15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其中,查处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7起,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1起,违规吃喝问题3起。

  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方面。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县共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48人次,涉及乡科级干部2人。

  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方面。充分运用省委巡视工作成果,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全县各级各单位对照有关政策规定,对2018420日以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监督检查,共清理清退在临时性机构违规领取报酬(915443元)、违规发放津补贴(5274701元)、违规红包礼金(3416元)及违规公款吃喝费用(246560元)共计6440120元。

  健全完善制度规范方面。围绕反复出现的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方面突出问题,县委县政府相继制定出台了《衡阳县会议活动管理规定》、《衡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衡阳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和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办法》、《衡阳县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公务接待实施细则》、《衡阳县项目建设协调服务组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和《衡阳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补贴审批发放实施细则》等规范性制度文件,切实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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