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湖南拟公开所有非涉密财政资金点赞
今天,湖南省政府法制办就《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条例》明确,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除纳入目录清单范围的涉密信息外,其他所有财政资金都应当公开。(据红网长沙3月15日讯)
财政是每一个政权攸关存亡兴衰的大问题,财政危机背后多有财政监管失控的影子。河道工程向来干系重大、耗费巨大,其中腐败现象历来触目惊心。明清时期民间有“文官吃草,武官吃土”的说法。意思是文官通过采购治河用的埽工物料(草)虚报工程用料套取经费,负责筑堤、打坝施工的武官则通过虚报土石方(土)等作弊手段冒领工程款。清人薛福成有“每岁(河工)经费银数百万两,实用之工程者,十不及一”之论。漏洞之大,贪腐之甚,可见一斑。政权灭亡,财政危机往往是藏在背后的深层原因。财政资金监管历来是大难题,唯有公开才是破解此难题的不二法门。只有真正做好公开这篇大文章,才能在财政资金监管上取得大突破、获得好效果。因此,笔者要为湖南拟公开所有非涉密财政资金点赞。公开所有非涉密财政资金之举利国利民、势在必行,务必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公开本为义务。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仆管理财政资金是受人民委托进行,哪有不受监管、不向民众公开的道理?这是国家性质、人民地位、公仆本色的必然要求;也是集思广益,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的迫切需要;更是强化监管,防止贪腐的治本手段。如果纳税人只有缴税的份,没有了解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权,那将导致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失去平衡,直接伤害民众积极性,甚至危及政权根本。
公开应成常规。基于国家利益,涉密资金可以例外,但非涉密财政资金无疑应该全数公开。也就是说,公开应成常规,不公开只是例外。不能认为自己管理财政资金,就可以自由决定财政资金的使用,而且别人不能了解、不能过问、不能质疑。你手中的管理权力本来就是来源于人民让渡,人民监管权利乃属天赋,天经地义、不可剥夺。
公开就是监督。“血丝见不得太阳”、“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暗箱操作则是滋生腐败的温床,而公开恰恰是腐败的克星。任何事情,只要公开就是无形无声的监督,主事者不可能无所顾忌。所以,必须使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公开什么,何时公开,以什么形式公开都必须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守,应该用阳光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建立起一套“规矩”来,为财政资金不被侵吞浪费编织出一道有效的防护网。
公开也是保护。人性难免有弱点、有软肋,能“坐怀不乱”的毕竟只是极少数,慎独君子非圣即贤,非芸芸众生所能及。如果所有非涉密财政资金都能彻底公开,进行最严格的监督,将有利于防范财政资金被蓄意侵吞,减少财政资金不合理使用。在公开的大背景下,谁都不敢肆无忌惮作奸犯科,谁都不能随心所欲胆大妄为。更多的应该是徘徊于歧途之前因“不敢”而止步,因“不能”而作罢,这对管理财政资金的领导干部也是一种保护。一句话,财政资金公开善莫大焉,还是公开好。(衡阳县穆姣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