咄咄怪事,“关”不住的监狱“特权”
5月13日,三湘风纪网披露: 陕西扶风县林业局原副站长李新奇, 三年前因为倒卖烟草、涉案金额300多万而被判刑,已在狱中服刑将近两年。但真正新奇的是,这个原本吃了10多年空饷的原副站长,坐在牢里也依然能领到一分不少的空饷,工资照发,每月5200元。
笔者甚为纳闷,李新奇三年前被判有期徒刑入狱,然而管事的部门却充耳不闻,知情的人员也视而不见,坐牢吃空饷,工资照发,真是狱中“霸王花”,“关”不住的监狱“特权”,究竟是谁在操纵?
据扶风县林业站站长李乃翔说,李新奇一直在林业站工作,有30多年的工龄。当上副站长后他本以为自己能被提拔为站长,最终却没被提拔,便比较失落。2000年,国家提倡下海经商时,他保留职务,做水泥编织袋生意,只从单位领取部分工资。之后政策收紧,2009年他回单位上班,只能在下班时间做生意,后来生意失败,欠了很多钱。此种说法实在让人难以信服,“失落”到“失败”,难免就能卸责了“难”,为何华商报记者提出查看李新奇下海经商期间的工资记录,却遭到拒绝?个中“曲折”究竟是否存有猫腻?
另据扶风县委调查显示,去年12月,县林业站就已停发了李新奇的工资,但为何今年3月的工资表上,仍有他的工资清单记录?扶风县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说,虽停发了工资,但其仍是单位职工,财务在制作工资表时,不能将其落下,李新奇分流创收,领取部分工资是符合相关“政策”。如此毫无“底气”和“底线”的敷衍塞责“调查”,实在令人愤懑难忍,扶风县相关部门权力的“默认”与“许可”,开具出了如此滑稽的特权“清单”,发出如此荒唐的“许可证”和“营运证”?权力和监管的架空和虚设,又是谁之殇?如此“耍特权”,究竟谁在撑腰壮胆?
据华商报记者了解,李新奇被杨凌示范区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查获后,移交给了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分局经侦大队。杨凌区人民法院称他们是按照公安机关及检察院送上来的资料进行审判的,对于李新奇是否公职人员,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前后均拒不回应。事件被曝光后,漏洞和问题摆在了这些公权力机关面前,但令人心痛的是这些公权力“老爷”们,竟把旧式的官僚作风发挥到了如此淋漓尽致,最直接相关的经侦大队、林业局、林业站,相关领导竟然以各种理由,以“正义者”自诩,撇清不去管的“正当性”,以“执法者”自居,强调不愿管的“合理性”,这种连“窗内事”都卸责的不作为,这样的“正义者”“执法者”难道就不该被查下课?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国家公务人员如触犯刑法,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应负刑事责任,开除公职,同时不再享有公务员的各项权利,也不享受退休金的福利。但是,再好的“经”,遇到“歪嘴和尚”都会念歪,都会变异变味,一些基层权力机关的“歪嘴和尚们”或选择性执行,顺我者行,逆我者弃;或变通办理,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行也不行。如果不被媒体曝光,按照扶风县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李新奇“坐”吃空饷理所当行,顺理成“章”,这不知是无知者无畏,还是可笑者无耻,着实让人啼笑皆非。
5月3日,扶风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开除李新奇公职党籍。目前,扶风县责成县纪委、监察局成立调查组对李新奇有关问题进行调查。责令县林业站全额追回违规发放的工资,县林业站党支部书记、站长均已停职接受调查,有关涉事责任人将按照党政纪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扶风县迟到的监管处罚虽跚跚来迟 ,但“有”聊胜于“无”,妄作为不行,不作为也不行。坐牢也能吃空饷,是谁开具了通行证,是谁架空了监管,监管又为何充耳不闻,视而不见?笔者认为,彻查方能一正视听,彻查方可还政府清誉,监狱就该“关”住吃空饷的特权,成为违法者的“危墙”,人民期盼的是政治的“山”更青,“水”更秀。(衡阳县 冷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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