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打钱不立案”就是推卸责任
澎湃新闻连日刊发PS艳照敲诈案系列分析报道后,辽宁沈阳某公司总经理王峰(化名)向澎湃新闻反映,自己在2016年6月的5天之内连续收到两封PS艳照敲诈信件,他在收到敲诈信后未打钱,立即打110报案,110转到其单位辖区派出所,得到的回复是“没打钱不立案”。( 2016年7月16日澎湃新闻)
“没打钱不立案”!难道非要等受害人打了钱、嫌犯敲诈得手后才能立案?真是奇了怪了。世界之事还真有这么怪的!据媒体报道,2013年,湖南长沙开福区法院院长耿明生遭到PS艳照敲诈,为了“个人名誉”,给诈骗犯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52万,得以立案。破案后,警方把追回的钱全数退还了耿明生。
“没打钱不立案”!这话听起来总觉得别扭、憋屈。公众受到敲诈,向公安机关报案,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群众的警方竟以尚未造成实际损失为由而不予立案,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继续作案,硬要等到“敲诈成功”再去立案、侦破,怎么想都觉得逻辑不对,觉得辖区派出所不负责任。
笔者认为,“没打钱不立案”是不作为,有纵容犯罪之嫌。虽然没有打钱,但“敲诈”业已在途,离作案成功仅一步之遥。难道犯罪未遂不是犯罪?被奸少女还得配合罪犯“成功”方能立案?接案警察不过觉得反正尚未造成损失,当事人反响不至强烈,多一事不如省一事罢了。
“没打钱不立案”折射出权力的傲慢与偏见。“群众利益无小事”,敲诈带给民众的既有经济损失,也有精神伤害。创建“平安××”不能停留在嘴上,而要从具体个案和细事入手,坚持有案必办、预防为先,着力重塑平安环境,使人民群众安心、放心。或许,怕麻烦;或许,怕破不了案降低破案率影响政绩。怕这怕那,怎么就不怕人民群众不满意?怎么就忘记初心,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呢?
“没打钱不立案”就是敷衍百姓,推卸责任。怎么就不想想是谁养着自己这么一个朴素道理呢?老百姓供养自己是为了什么、希望什么?老百姓供养自己容易么?也许,自己一直“忙”,但忙不是理由。“公仆”称谓要名副其实,百姓受到骚扰、敲诈,相关职能部门就该全力以赴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还居民以朗朗乾坤、平安家园。案情就是命令、线索就是战机,岂可踌躇不前、盘算误事?“把责任扛在肩上”不是一句空话,要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上。群众报案是一种信任,随之而生的是相关人员的责任,切不可有能推就推的错误思维,而要有“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的担当,竭尽全力服务人民、使人民群众满意。每一个公职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都要以自己责任的担当,为增强党和政府公信力、厚植党的执政基础作出贡献。(衡阳县 龙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