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5年度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53.73亿元,比预算数减少9.43亿元,减少14.9%,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07亿元,下降8.6%。至此,中央本级“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以来,已连续6年实现只减不增。我省去年省直单位“三公”经费支出5.94亿元,较上年减少1.03亿元,同口径比,在上年下降10%的基础上,再下降了15%。2015年度中央本级和我省省直“三公”经费继续呈现“瘦身”状态,无可辩驳地告诉我们:八项规定的新风吹拂全国各地,三公经费已大幅下降,成效显著,确实值得肯定和点赞。
因公出国(境)、公车购置运行、公务接待等所产生的“三公”经费的巨大支出,历来都被老百姓所诟病,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严格执行,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的出台,从治理“舌尖上的腐败”到“车轮上的腐败”,从发月饼、贺卡和烟花爆竹的禁令到节假日公车的“封库”,从奢侈品的寒意到高端酒店的转轨等,中央打出的向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宣战的这一系列组合拳,使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越扎越密、越扎越牢,其力度大,措施实,效果好,都是前所未有的。
成绩固然令人欣慰,但应看到正风肃纪,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是系统而复杂性难题,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也不是朝夕之间就能完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惯性,官本位思想等等,凡此种种,无时无刻不在干扰或制约着党风廉政建设的进程,这是需要我们高度警惕的。要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政府就要过紧日子。同样的支出,用于三公经费还是投向民生,其结果迥然不同。我们相信:阳光下的权力难以滥用,只要我们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三公经费支出,就永远呈现的是下降趋势,始终不会有休止符。只有这样,“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美好局面,才一定能完全实现。(衡阳县委党校 刘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