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党内“报告制度”,就需先从“一屋”扫起
新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事先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者工作所在地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抽查核实。对故意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一律严肃查处”。
笔者认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预防和遏制“家族式腐败”的防身符和强心针。一屋不归又何以扫天下?严守党内“报告制度”,扫“一屋”,方可守得住家门,传承得了家风,方可不让“萧墙祸起”。严守党内“报告制度”,扫一屋,方可让“家风”不败坏。“全家腐” 的背后,往往败坏的是家风,2015年2月16日,中央纪委发布消息,苏荣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指出其“自身严重腐败,并支持、纵容亲属利用其特殊身份擅权干政,谋取巨额非法利益,严重破坏了党内政治生活,损害了当地政治生态,性质极其严重,影响十分恶劣”。苏荣落马后在忏悔录中写道:“正常的同志关系,完全变成了商品交换关系。我家成了‘权钱交易所’,我就是‘所长’,老婆是‘收款员’。”在苏荣担任江西省委书记期间,其妻于丽芳频繁插手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索取收受巨额财物。其子多次插手土地、工程项目,大肆收取好处费。苏荣一家共有十余名家庭成员涉案,可谓夫妻联手、父子上阵、兄弟串通、七大姑八大姨共同敛财。苏荣腐败案是典型的家族式腐败。这种“全家腐”发生的原因诸多,但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家风败坏。严守党内“报告制度”,扫一屋,方可让“家门”不失守。2015年2月17日,中央纪委发布通报,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除涉嫌受贿外,王敏案的一大特点是:放纵妻子、女儿、女婿,整个家庭形成了以王敏为核心,夫妻联手、全家上阵、共同敛财的链条,陷入了“物质生活享乐化、精神生活颓废化、家庭生活逐利化”的泥沼,让“家门”彻底失守。严守党内“报告制度”,扫一屋,方可让“萧墙”不祸起。2015年10月,中央纪委在对河北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本顺被“双开”的通报中,首次使用了“家风败坏”这个词语。周本顺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家风败坏、对配偶子女放任纵容,“萧墙”祸起,最后落得个鸡飞蛋打的结局,沦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纵观家族式贪腐案例,无不是先从放纵亲属子女利用公权利大肆敛财开始,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如是,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等亦如是,“拚爸”“拚家门”成为其亲属子女纵横决荡江湖的“保护伞”,在父辈的庇荫下疯狂聚敛巨额财富。“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莫用三爷,废职亡家”的历史古训,切不可忘记。新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党内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党员领导干部清廉为官的一道安全屏障,也是避免自己与家人被围猎的重要法宝。笔者认为,“家门”系着家庭生存安危,“家风”连着国家党风民风,家门不守,家风何存?家风不存,家门又何守?严守党内生活“报告制度”就是王道,坚持“廉以修身、廉以持家”方为正道。(衡阳 汪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