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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岂能“看人下菜”做“手脚”

来源:衡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6-11-18 09:00:58

量刑岂能“看人下菜”做“手脚”

 

中新网: 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发布会,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规定》的出台,回应了司法实践的强烈呼声,解决减刑、假释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从实体上统一减刑、假释案件的办案理念、裁判尺度和执法标准。(1115)

勿庸讳言,近年来全国减刑、假释案件平均每年在60万件左右,但在减刑、假释的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有权人”“有钱人”被判刑之后,减刑相对较快、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比例过高、实际服刑时间偏短,个别案件办理违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甚至暗藏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等“做手脚”的乱象,对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造成了巨大损害,在社会上形成了影响恶劣。笔者认为,法律的精神就是公平、合理,法律面前应人人平等,减刑、假释岂能成为“有权人”“有钱人”的专利?量刑又岂能成为量刑者“看人下莱”分“贫富贵贱”做“手脚”的工具?

 量刑“看人下菜”分“贫富”,就是对司法正义的亵渎。2014年全国超过800名“逍遥狱外”者被重新收监,将那些正在“休假式服刑”的官员重新收监,这迈出了制度完善的可喜第一步,那就是有错必纠。如果动辄就保外就医,监外执行,只会降低法律的威严,为企图贪腐人员提气壮胆,让图谋不轨者更加肆无忌惮,让国家和社会面临更大的损失。在纠错的基础上,制度也应该不断改进,制度的执行也应该加强,只有制度趋于完善,且执行有力,人们才会觉得制度是可以信任的,“休假式服刑”才会成为过去时。量刑分“贫富”,无疑就是对司法正义的亵渎。最高法院迅速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行“五个一律工作要求”,发布减刑、假释程序性司法解释,建立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开通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大力推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审理工作更加规范、透明等一系列贯彻举措,就是正本清源,让司法更公正,更公开,更取信于民,就是让司法量刑回归正道。

量刑“看人下菜”分“贵贱”,就是对法律权威的践踏。量刑分三六九等,刑罚也存在“看人下菜”分“贵贱”。近年来,各地监狱曝光的贪官或富豪在狱中大享优待的消息,一次次刺激了公众的神经,监狱亦成为“特权者”的“天堂”。网友曾发帖晒江苏、广东等7所“豪华监狱”,秦城监狱号称“中国最豪华监狱”,并称豪华程度堪比“白宫”,在刑罚的背后,隐藏许多高官富豪们的“特权”,令人难以想象,难以置信。人们痛恨“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的社会丑恶,人们还憎恶“有钱能使鬼推磨”的贪腐行为,人民群众对“有权人”“有钱人”犯罪判刑后,重罪轻判、花钱买刑、减刑快、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比例高、实际服刑时间短等乱象反映强烈,减刑假释,原本是司法中的人性化政策,但在“权力寻租”的诱惑下,日益演变成特权之人逍遥法外的通道,量刑被“有权人”“有钱人”所左右,“休假”式服刑就是特例,“休假”式服刑令法律的公信力下降,助长腐败的嚣张气焰。笔者认为,量刑分贵贱,就是对法律权威的践踏,这不仅直接影响罪犯矫正改造效果,且严重违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对社会公平正义以及法治社会建设的伤害极大。笔者深为新出台的《规定》叫好,它进一步明释了实体上统一减刑、假释案件的办案理念,制定出了具体的裁判尺度和执法标准,让量刑不再盲目,让司法更规矩。

笔者认为,要遏制量刑“看人下菜”分“贫富”“贵贱”的行业腐败,首先就需坚决查处一批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职务犯罪案件,对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露头就打,有案就查,让其不敢、不能“做手脚”,形成震慑高压态势。其次加强源头治理,标本兼治,既规范减刑、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的操作程序,对保外就医鉴定人资格、鉴定程序、鉴定书内容、虚假鉴定的法律责任等作出严格规定,一旦发现鉴定人违法操作,严惩不贷;又完善保外就医制度,在保外就医各个环节上进行周密设计,做到每个程序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还加强社会及媒体监督,做到监督全方位,公开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条件,公示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名单,举行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听证报告;最后加强查办力度, 针对特权服务对症下药,提高违规者的违法成本,让有权有钱者“不敢犯法”,有效减少权力的寻租空间,减少背后的“手脚”和“猫腻”。(衡阳  汪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