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档案变“挡”案
近来看《人民的名义》电视剧,剧中抗战老英雄、原汉东省常务副检察长陈岩石同志为了背炸药包是共产党员才有的这个权利,把实际年龄虚报了2岁,加入了尖刀班,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融入了那个血与和火的年代,后也因提前到龄未能晋升副部级而无怨无悔。而时下,一些干部,为实现一已私利,肆意篡改“三龄两历一身份”, 将背景材料 “洗白” ,最终被组织处理,篡改档案成了自己人生道路上的“挡”案。
干部档案是记载干部基本信息、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全面地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是容不得涂改的。 但当前,在“权”与“利”面前,依旧有人想方设法找漏洞、走捷径。轰动一时的河北石家庄“骗官书记”王亚丽,档案中除性别是真的外,姓名、年龄、履历均是假的,其档案中众多公章中,有三分之一以上是假的。“衡阳破坏选举案”这起影响极坏的贿选案,在代表结构方面,有很多人大代表的个人资料也都根据结构要求而改变,党员身份成了个人作为人大代表可有可无的“敲门砖”。干部履历造假现象危害极大,首先是个人党性不纯,二是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三是对其他诚实守信者的不公,最终败坏社会风气,形成错误的导向,让老实人吃亏。纵观这一现象,档案管理疏松、纠错机制缺乏、造假成本低是主因。“满屋子数千份干部档案其实就一人管。”造假问题一旦被发现,几乎都是党纪处理,更轻的则可能仅仅是政治前途暂时遇阻,造成造假者“前赴后继”。
近年来,我国逐渐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不得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不得“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党纪处分条例》新增第六十七条,将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如实填报档案资料等行为明确为违纪行为。 对党忠诚老实是党章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是检验党性原则是否坚定、政治修养是否过硬的试金石,每名党员都不容许篡改个人档案。每一名共产党员都应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政治品质修养,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用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干净做事,老实做人。同时,应进一步扩大干部基本信息的公开化,为社会监督创造条件,同时加强对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力防档案成为自己人生路上的“挡”案。(衡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