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检查考核亟需“精准”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从源头抓起,从上级机关做起。要严控督查检查考核总量和频次,其中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要减少50%以上。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要统一计划安排,避免重复扎堆,层层加码,影响地方和基层的正常工作。要改进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方式方法,注重工作实绩,避免繁文缛节、形式主义。
督查检查考核是领导工作的重要方面,是实现有效领导的必要环节。我党历来重视督查检查考核,正因为如此,才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的落实,才使党拥有了举世公认的执行力。但是,一段时间以来,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有泛滥之嫌,弄得基层应接不暇、不堪重负。督查检查考核方式方法上存在重留痕、轻实绩现象,有形式主义之弊。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追根溯源不够,不利于杜绝类似现象,有官僚武断、下推责任之虞。
督查检查考核的目的在于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激励鞭策、推动工作。督查检查考核运用得好,能够极大地助推工作,有利于上台阶、创新局。地方和基层亦希望因此接受检阅、获得认可、发现不足。反之,则可能使地方和基层疲于应付、运转失常、严重影响工作积极性。
督查检查考核亟需“精准”。频次要精简,通过统筹协调,同类事项可合并进行,涉及多部门的联合组团下去。队伍要精干,因事派人、人事相宜,不能人浮于事,增加基层接待负担。特别要防止“钦差大臣”满天飞,说外行话、瞎指责,弄得基层左右为难。面貌要精神,督查检查考核组代表上级组织形象,必须表现出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精神风貌,起到示范标杆作用。处事要精明,要耳聪目明,善于把握本质和主流,有出色的工作能力水平,不被别人忽悠而牵着鼻子走。情况掌握要准,不能偏听偏信,不能以偏概全。标准要准,一把尺子量到底,不偏不倚。发现问题要准,特别是有代表性的问题,不能挂一漏万、本末倒置。整改要求要准,不能不痛不痒、偏离要害,使整改对象无所适从。督查检查考核一旦精准发力,必能成为助推各项工作的“大力神”。(衡阳县 龙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