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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农村“赶集”交易活动的通知

来源: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2-14 07:55:10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牌园区管委会: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集聚,切断疫情传播途径,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决定,各乡镇在执行“十不准”基础上,继续严禁农村“赶集”活动。各乡镇、村要继续广泛宣传,“逢集”日组织力量在村口、场口做好劝导工作。对不听劝阻的,要依法依规处理。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将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的乡镇及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

   

  恢复赶集时间,另行通知。

   

   

  衡阳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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