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教育系统8起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典型案例的通报
近期,我市在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中,对市城区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明察暗访,查处了一批中小学(含民办学校)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案件。为严明纪律,形成震慑,市教育局、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现将8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蒸湘区蒸湘北路小学在职教师朱四新违规在培训机构兼职上课的问题。2019年9月至12月期间,每周周末上午朱四新在位于石鼓区某培训机构兼职教小学六年级数学课,违规获取课酬1920元。2019年12月,朱四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并上缴违规所得课酬。
2.石鼓区星元小学在职教师朱艳君违规在培训机构兼职上课的问题。2013年9月至10月期间,朱艳君在位于石鼓区某培训机构兼职上课,违规获取兼职课酬2560元。2019年12月,石鼓区星元小学(民办学校)给予朱艳君全校通报批评,取消朱艳君2019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扣除本年度绩效奖金1600元。
3.衡东县大浦镇中学在职教师刘子乔违规在培训机构兼职上课的问题。从2019年11月起,刘子乔利用周末时间,在市华新开发区某培训机构违规从事“一对一”兼职上课,双方约定每课时兼职报酬190元,由于刘子乔在该机构兼职上课时间不长,还未领取课时报酬。2019年12月,刘子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在职教师王中有违规在培训机构兼职上课的问题。2019年10月至12月期间,王中有未经单位批准,违反相关规定在市华新开发区某培训机构违规兼职上课,共计违规获取课酬3000余元。2019年12月,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给予王中有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王中有主动清退违规所得课酬。
5.衡阳县夏明翰中学在职教师陈羽违规在培训机构兼职上课的问题。2019年9月至11月期间,陈羽利用每周星期六的时间,在市华新开发区某培训机构违规兼职上课,陈羽违规领取课酬1350元。目前,衡阳县教育局正在调查处置当中。
6.珠晖区泉溪村小学在职教师袁芳违规在培训机构兼职上课问题。2016年秋季班、寒假班和2017年暑假班期间,袁芳在位于珠晖区某培训机构违规兼职上小学六年级数学冲刺班,共计违规获得课酬11520元。2019年4月,袁芳受到诫勉谈话组织处理。
7.市成章实验中学在职教师汤兵违规组织学生强化培训的问题。2019年3月,汤兵违规组织市成章实验中学(民办学校)陈硕、付亮、李思跃、杨丽琼4名体育教师,对本校初三年级的73名学生进行中考体育项目强化培训,并向每名学生收取800元至2000元不等的费用。2019年4月,汤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学校内部警告处分,并撤销体育训练组总教练职务,扣罚本年度年终绩效奖百分之五十。陈硕、杨丽琼、付亮、李思跃四名教师受到学校内部警告处分,教师职称降级使用一年。
8.祁东县步云桥镇第二小学教师刘晓英违规家教家养的问题。2019年7月31日,步云桥镇第二小学教师刘晓英在其住房为8名学生违规补课,并收取5500元的补课费。被查处后,刘晓英主动退还了5500元的补课费。2019年10月,刘晓英受到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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