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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入库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牌园区,行业部门:                     

为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工作根据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办发〔2021〕1号)文件要求及上级其他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申报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入库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合理确定规模。各单位要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求合理申报2022年项目,规模不宜太大,脱离实际,资金参照2021年的执行。各乡镇园区)、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年度计划,将预期规模分解到村,各村要区分轻重缓急申报项目,把项目进行排序,来年根据资金规模,从前往后安排项目。

二、严格入库程序。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就是进行项目储备。项目库的项目组织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有关程序一次性到位,避免重复。在自上而下做好指导培训的基础上,项目入库要严格坚持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入库程序村、乡、县三级公示时间均为 10 日,无异议后进入后续程序。县级审定、公示 10 日无异议的项目库要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长期公告。要加强档案资料的整理存档,做到留痕、可查、可追责。

三、完善项目内容。入库项目应包含以下基本要素: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利益联结机制等情况。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时间进度即实施时段,指项目实施起止时段;绩效目标应包含受益方式、受益程度、受益起止时间等内容。

四、加强部门配合。在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县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拟入库项目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出具意见,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拟入库项目资金保障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负责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对各项目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协调和汇总,确保各个部门同步进行、有序推进。于 1015日前全面完成2022年项目入库申报并报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杨贵元  联系电话:13787708939

邮箱:hyxfpb6789811@163.com

 

附表:衡阳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申报表

 

 

中共衡阳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0日


附件

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申报表

序号

乡镇

项目名称

实施
地点(到组)

时间进度

责任单位

建设内容及规模

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

受益对象

绩效目标

群众参与和利益联结机制

备注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完工时间

项目预算总投资(万元)

其中

受益村数(个)

受益户数(户)

受益人口数(人)

其中

财政衔接资金(万元)

除财政衔接资金外统筹资金(万元)

其他财政资金(万元)

其他筹措资金(万元)

受益脱贫村数(个)

受益脱贫人口数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户数

受益脱贫人口数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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