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扶办发〔2019〕40号
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第二批基础设施)计划的通知
相关乡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为了更好地帮助贫困人口脱贫,巩固提升脱贫质量,根据蒸扶办发〔2019〕36号和蒸扶办发〔2019〕38号文件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80万元进行分配,根据你们2019年基础设施项目库申请情况结合脱贫计划实施,现将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你们,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金来源
1.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5万元(衡财农指〔2019〕263号)。
2.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万元(衡财农指〔2019〕297号)。
二、分配原则
根据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明确指定村和贫困人口较多、基础设施薄弱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各项目安排见附件。
三、项目申报相关要求
相关乡镇接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项目批复后,要指导做好项目招投标、建设、档案资料等工作,并完成扶贫资产登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协同抓好项目及资金监管,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
各项目实施单位原则上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经乡镇初验后,申请县级验收。
附件:2019年市级专项扶贫资金(第二批基础设施)项目安排表
衡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
2019年市级专项扶贫资金(第二批基础设施)项目资金安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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