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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


为深入贯彻公安部、农业农村部629日召开的关于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精神,依法惩戒破坏水生生物资源行动,坚决遏制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衡阳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自2020629日起,联合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确保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平衡,守护我们的一碧江水。

湘江衡阳县段共计15公里,自2020629日起,已开始实行全面禁捕。2020713日,衡阳县公安局领导陈军同志带领县森林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到湘江衡阳县段进行排查摸底,收缴了河边隐蔽装放地笼渔具4个,劝导一人多杆钓鱼共5人,同时对我县渔民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本县区有捕鱼证的有11户,专业渔民2户,工作人员对他们进行了过渡期生活补助、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政策宣传,引导大家积极转产上岸。

长江流域禁捕工作涉及地域广、持续时间长、管理对象多、监管任务重,我们将持续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点面结合、统筹推进、精准打击非法捕捞,确保打击惩处到位,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同时根据衡阳县渔业资源、渔船、渔民的特点,整合资源,凝聚各方力量,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协作、联合执法、流域联动、交叉检查等合作执法机制,彻底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等利益链,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努力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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