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电网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9号)和省林业厅《湖南省国有林场电网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湘林办国〔2014〕7号)通知精神,理顺国有林场电网管理体制,加速电网改造升级,衡阳县林业局积极主动与县电力部门联系,促进该项工作尽快启动。该项工作得到了县电力部门的大力支持,11月中旬,县电力部门和县林业局部署摸底调查。
衡阳县有4个国有林场和1个国有苗圃,都始建于1958年,总经营面积达26.3万亩,有人口5081人。现有变压器8台,输电线路110千米,年用电量达到200万度。由于国有林场电网管理体制不顺,电网改造没有纳入农网改造范畴,自身又没有能力改造;独立电网分散管理,损耗和浪费大。当前,国有林场内居民的生产生活用电存在许多问题。目前还有部分林场工区没有通电,影响林区职工、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大部分供电线路和设备严重老化,用电安全隐患多,用电没有保障;同时,国有林区生活用电电价高,同网不同价,国有林区居民的生活用电没有享受到国民待遇。因此,推动国有林场电网管理体制对彻底解决国有林区居民生产生活用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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