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3日,国家林业局发现有人网络微博晒图,晒出其捕杀鸟类的图片,随着各大主流媒体的迅速转发,引起了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的高度重视,迅速把相关情况通报给湖南省森林公安局,省局当即指示衡阳市森林公安局初查,衡阳市森林公安局秦洪伟局长亲自指挥调度,尹建勋副局长带队初查,发现涉案人员发微博地址为衡阳县范围,于是指定衡阳县森林公安局负责侦查。
衡阳县森林公安局接到警情后,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分析网络图片,从涉案人员的微信上抽丝剥茧,摸底排查涉案人员的身份信息,侦查得知涉案人员为刘某和刘某彦。10月15日,鉴于嫌疑人微信朋友圈中有多张枪支图片,兵分两路进行调查,一路立即与衡阳县公安局情报部门联系,核查涉案人员的相关信息;另一路赴涉案人员的户籍地、工作地、暂住地调查,经过三天的紧张而有序的工作,摸清两名涉案人员的生活规律和涉案情况,两人不仅涉嫌非法狩猎案,还涉嫌枪支、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经过两天三夜的蹲点守候和秘密跟踪,于10月19日上午8时和11时分别在衡阳县西渡镇和衡阳市蒸湘区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从涉案人员刘某彦的住处及身上缴获汽枪一支、手铐一副、制作铅弹的工具及半成品子弹若干、管制刀具一把,另一支汽枪正在追缴中。
经过讯问,两名犯罪嫌疑人对非法狩猎行为供认不讳,自今年7月份以来至10月12日,两人非法狩猎4次,共计猎捕麻雀、鹭等鸟类9只。
因该案涉及枪支毒品犯罪,衡阳县森林公安局把非法狩猎案查清后,把涉枪、涉毒犯罪线索移交衡阳县公安局作进一步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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