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7日08时许,衡阳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有人在衡阳县樟树乡樟树村樟树组架设丝网捕鸟,已持续了一个多月。
衡阳县森林公安局接到警情后,立即派干警到案发地进行调查,经过半天的秘密工作,初步查清了作案人员的基本情况和作案规律,作案人员系衡阳县樟树乡樟树村樟树组村民肖某的外甥,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不明,其将丝网架设在樟树组田间一口水塘的四周,采用喇叭播放鸟鸣声的方式诱捕鸟,白天休息,夜间通宵作案,持续时间达一个多月,大量鸟类被猎捕杀害。案情就是命令,犯罪分子多作案一天,就会有更多的鸟遭到捕杀。森林公安局紧急召开会议,部署抓捕行动,27日晚上办案干警秘密潜伏到案发地附近,进行蹲点守候,28日凌晨4时,将正在捕鸟作案的犯罪嫌疑人伍某义(衡南县人)现场抓捕,并缴获作案工具丝网11床,计160米宽,野生鸟类活体14只,死体1只,经鉴定,这十五只鸟分别为:黑水鸡8只,骨顶鸡1只,彩鹬6只,均为国家重点保护三有野生动物。经讯问,伍某义对其非法捕鸟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交代从2016年9月下旬开始,采用架设丝网,喇叭播放鸟鸣声引诱方式猎捕野生鸟类长达一个多月,共计捕获鸟类200余只,全部贩卖,非法获利2000余元。
目前,伍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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