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我县森林防火体系巩固建设年,森林防火工作紧紧围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森林防火群防群治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4]23号)和《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衡政办发[2014]34号)文件精神为工作主线,以 “三大一落实”活动为工作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领导的重要指示以及省、市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大力巩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构建群防群治森林防火格局,稳步增加森林防火财政投入,通过强化责任落实,严格防控措施,硬化打击手段,克服了森林防火工作“点多、面广、线长”的工作难题,扭转了2014年森林火灾频发的被动局面,圆满完成了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任务。
一、工作成绩
2015年全县未发生1起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为零,森林防火工作未发生1起伤亡事故,各项工作指标均远远低于省、市目标管理考核的控制指标。
二、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及时修订并严格执行《衡阳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各乡镇、国有林场相应更新了《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办法》,明确了森林防火工作党政同责及各级工作人员的相关责任。防火期内县政府及森林防火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等文件10多份,促进了森林防火工作的有效开展。春节、清明、国庆前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深入到各自分片包干乡镇及重点林区和重点部位督促检查防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县、乡、村各级在防火期到来之际,都相继召开了森林防火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和市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县人民政府组织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召开了森林防火体系建设研讨会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召开了两次森林防火紧急工作会议。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森林防火工作,各级领导逢会必讲,春节、清明、国庆县委督查室牵头督查各乡镇森林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发出通报。2015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规定,以森林防火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种防火目标责任制己得到很好的贯彻,继续推进落实好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包重点区域、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五包责任制”。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2015年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之后,各乡、镇与各村(社区)层层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在森林防火责任状中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防火目标、防火责任、防火目标管理考核及奖罚。今年,我县共签订各种森林防火责任状943份。并在年初对2014年的森林防火工作按责任状要求对乡镇进行了奖惩兑现,对杉桥、潮江、金溪、界牌、库宗、西渡等6个乡镇给予了嘉奖,对金兰、大安、曲兰等12个乡镇进行了经济处罚22.38万元。2016年我县将继续严格按责任状要求,对乡镇的防火行政及经济责任落实到位。
(三)政策倾斜,保障经费
2015年是我县对森林防火经费持续高位投入,年初纳入财政预算的资金就达300万元,并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费中提出162万元,用于林区村护林员工资补贴,根据村林地面积和森林资源状况由县里统一安排;用于乡镇(国有林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补助90万元(林地面积10万亩以上的单位按4万元/年,林地面积5—10万亩的单位按3万元/年,林地面积5万亩以下的单位按2万元/年给予补助);用于县级森林防火体系建设经费179万元(森林防火物资储备47.5万元,森林防火宣传教育23.5万元,县级森林扑火专业队伍建设108万元);用于森林火灾案件查处补助经费5万元。
(四)“三大一落实”,稳步推进
从七个方面大力开展“三大一落实”工作:一是乡(镇)与本辖区内各行政村及签订好森林防火责任书,各村要制定好森林防火公约;二是乡(镇)及国有林场按每5000亩林地1块,每个乡镇集贸所在地2块的标准安装宣传牌;三是落实好“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护林员)包山头”森林防火责任制;四是每个行政村设置了一名护林员,并落实好护林员的工资待遇:五是乡(镇)及国有林场在今年的9月森林防火“宣传月”期间,要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进行宣传,进村入户率要达100%;六是我县在9月份成立了62人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重点防火期内,队伍将集中食宿;七是各乡(镇)及国有林场在10月1日前都举办了森林防火队伍培训,县防火办于5月至9月与县武装部联合开展扑火队伍应急培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五)严控火源,消除隐患
2015年度我县加大了野外火源管理力度,努力从源头上截断火患。县人民政府印发了《衡阳县村级护林员和森林扑火队伍管理暂行办法》,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市文件精神,重新修订了《衡阳县野外火源管理处置办法》。《办法》明确了一是继续实行生产用火许可证制度。规范了我县生产性用火的审批程序,由用火人向县防火办申请《衡阳县野外用火许可证申请表》,由乡镇人民政府、乡镇林业站实地勘察落实同意报县防火办,再由县防火办派人进行验收合格核发野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用火,今年我县共对5处野外用火进行了审批。二是加强对特殊人群人员的管理。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监控力度,对痴、呆、傻等特殊人群进行登记并落实好监护人监护措施,以防弄火成灾。三是加强村级护林员的管理。落实村干部逐日值班制,督促村级护林员履行工作责任制度。清明期间安排护林员佩戴红袖章,摩托车配发红色宣传旗帜,实行流动性的醒目标语横幅,将森林防火工作落实乡镇、村组,深入到每个角落,大部分坟山所在地。四是加大瞭望台建设并在重点地段设置防火检查站。我县在岣嵝峰、九峰两个国有林场设立2处瞭望台,加强森林火灾的监测,在春节、清明、国庆等重点时段,各乡镇在林区公路重点路段,设立火源检查站,查控火源,并加大了巡山护林力度特别是加大了在敏感地区、重点地段严防死守,24小时不间断观察全县火情,做到了火情早发现、早处置。
(六)专业队伍,保障有力
衡阳县武警森林灭火救援中队于国庆节前正式组建完成,严格按照《关于建设武警森林灭火救援队伍的意见》(湘森指[2014]17号)文件的要求落实了建设任务,从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经费保障、装备配备、教育培训、指挥机制、后勤保障等七个方面精耕细作,县林业局向县政府报告及时,与财政局衔接紧密,与县武警中队磋商频繁,县林业局还特地列支8万元作为县武警中队建设物资储备库、油料供给、器械养护的奖扶经费。
我县于2014年9月25日成立了县级森林扑火专业队伍,由县林业局局长任大队长,分管森林防火的局党组领导任教导员,队员从退伍军人及年轻的村民中挑选60名同志组成。今年9月份进行了集中训练,国庆节期间集中驻防在衡阳县森林防火培训基地,随时准备处置突发火情。
(七)群防群治,加强督导
为全面抓好2015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县委、政府针对今年严峻的防火形势,适时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特别是在清明、国庆期间,由县委、县政府安排,县人武部、县农办、县发改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公安局等26个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及县森林公安局干警一起对全县26个乡镇及4个国有林场开展了两次森林防火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县给予了通报,把在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好经验、好典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推广,对部分乡镇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给予了通报批评。县防火办不定期随机抽查各乡镇的护林员上岗情况,严格按照护林员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责令岘山镇、界牌镇辞退防火期内不在岗、不尽责、不作为的护林员,在森林防火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险隐患,及时发放了《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县防火办,发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13份。凡检查出的隐患有关单位都作了整改。
(八)值班备勤,畅通有序
县、乡两级防火办认真履行职责,进入防火期以后,都能按要求实行24小时双岗双带的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并严格遵守信息报送规定。特别是10月1日全省开通“12119”森林火警报警平台以来,县林业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严格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并由局督查室监督考勤,值班人员都能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地忘我工作,无论日常工作,核实卫星热点,信息反馈等都一丝不苟,按质、按量、按时上报各类材料、报表,真正做到了工作认真,适时协调沟通,为我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工作认识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始终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进入森林防火期,我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领导真正把森林防火工作放在首位抓紧抓好。在政策措施、指挥扑救、资金投入等方面保障了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
(二)落实责任是前提
今年我县的森林防火工作严格按照省、市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落实了政府、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林业部门三条线责任制,层层签订了责任状,真正做到了各级党委、政府亲自抓,各有关部门具体抓,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头,形成了森林防火工作齐抓共管,责任制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通过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了2014年度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搞好宣传是基础
通过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加大火案查处力度,严惩纵火、失火人员,使森林防火意识深入人心,让广大农户主动支持,积极配合、自觉参与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
(四)经费落实是保障
今年我县财政预算对其它工作普遍收紧的情况下,只有森林防火工作及少数几项中心工作得到增加,森林防火工作经费则是年初有预算,年中有追加,可以说是“要钱给钱,要人给人”,确保了森林防火工作高速高效运转。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一)火源管理工作有待加强,我县森林防火还局限于传统的遇火打火,对于火源、火险隐患的管理和整治排查力度还不够。
(二)重扑救、轻查处的现象时有发生,遇有火情,各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站、护林人员能都够快速出动,积极参与林火扑救,但是对一些违规用火,未批用火的行为查处惩戒不够。
(三)提高群众森林防火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全社会都需积极参与才能完成的系统工程,需要发挥每个公民的主人翁精神,因此,进一步提高群众森林防火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就成为森林防火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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