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造林绿化卓有成效。完成新造林4.9万亩,封山育林3.3万亩,造林抚育10.78万亩。培育楠木、红豆杉等珍稀名贵树木0.6万亩,实施优材更替、林相景观改造1.2万亩,紫色页岩山地生态治理0.8万亩。全县完成义务植树230.5万株,创建“绿色村庄”52个。
(二)通道绿化全面完成。完成通道绿化1377.6公里,其中主干道420.8公里,村道里程956.8公里,全面完成所有通道绿化任务,绿化里程居全省各县(市区)之首。共投入通道绿化资金达3500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资金900万元,乡镇和林农筹集资金2600万元,栽植多类型、多层次、多色彩的绿化树种达1300万株。
(三)森林防火明显改观。森林防火工作突出了以防为主,从宣传教育、责任落实、火源管控、队伍建设和打击处理等方面入手,健全森林火灾防控网络。全县森林防火形势明显改观,森林火灾发生次数较上年同期减少96%,火灾面积较上年同期减少94%。
(四)森林培育措施超常。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第十六届第四十三次会议),对全县除竹林地和经济林地外的其它175.6万亩林地实行封山育林10年。将封山育林区域除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外的其它林地纳入县级生态公益林管理,由县财政每年安排资金450万元,按10元/亩.年的标准进行补偿,并随林地类型变化和县财政形势好转逐年加大补偿力度。
(五)资源保护明显加强。大幅度减少林木采伐,严格竹木加工经营许可,严格执行《衡阳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守林地红线。8月份,对溪镇爆发的竹蝗进行飞防作业15架次,防治面积2.1万亩,防治效果好,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办理各类林业刑事案件8起,移送起诉5起,林业行政案件38起,其中乱占滥用林地案件20起,行政处罚42人,放生野生动物300余只,为国家、集体、个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对全县所有宾馆、酒楼、饭店和农贸市场进行野生动物经营加工清理整治,开展井头镇石材加工企业乱占滥用林地的专项治理整顿,取得了明显成效。
(六)林业改革深入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出台了《衡阳县林权流转管理规定》,积极开展林权规范流转。今年已办理林地流转18起,流转面积1.8万亩,流转金额680万元。按照“三增一稳”的改革目标,全面推进了国有林场改革,把国有林场定性为一类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主要功能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完善了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办法和建立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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