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学习由局统一组织安排;业务学习由各股室自行安排。
二、政治学习坚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按县委有关部门部署和局党组的学习计划安排进行。
三、政治学习以科股室为主进行,适当安排以支部为单位的集中学习。在政治学习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既要灌输,又要广泛开展讨论,真正解决疑点、难点、热点问题,提高理论水平,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四、业务学习以林业新政策、新规定、新技术为主,结合各科室站分局的具体业务工作进行。
五、业务学习以股室为单位进行,分管局领导参加。在业务学习中,要紧紧抓住与本部门工作紧密相关的具体问题进行研究,切实达到促进工作、解决问题的目的。业务学习可采取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案例教育等方式进行。
六、学习中,各支部各股室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无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请假或缺席,对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旷工处理。
七、要作学习笔记,不得马虎应付,更不得当作额外负担。要把学习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发言或讨论情况详细记录在案,以作备查。
八、各股室的学习记录,年终应及时交人事股和办公室作为资料归档。
九、干部职工在外自行参加学习教育的,学费自负,局里不报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