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遵守《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实行收支二条线,坚决杜绝大头小尾、截留、坐支等现象。
二、定量发放,对用票单位及个人实行定量发放,控制用票数量,以便及时回笼和杜绝不必要的浪费。
三、填写规范,每份票的缴款单位、日期、收费项目、金额、开票单位公章和开票人都必须清楚,每本票据的收据名称、字轨号码、填开时间、有效份数、作废份数、收入金额、经办人等必须明白,做到填写完整、真实、规范。同时,育林基金专用票在开完后都必须在湖南省林业网上录入,以便各级林业部门核查。
四、票款同步,所收票款一律解缴到县非税局。对一般缴款书开票10日内必须上解,育林基金专用票实行集中汇缴,交票前必须保证票款已收缴到非税专户,对票款同步结算,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分成结算划缴。往来收据禁止收取涉收入性项目。
五、以旧核新,票据使用后,在确保填写规范、票款同步的前提下,各用票单位和个人将存根交给票据管理员,再统一由票据管理员带到非税局票据股核销。同时采取“核一本领一本”的办法,登记台帐,发放新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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