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林业站,局机关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工作力度,全力维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根据省林业厅、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打击乱采滥伐和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县局决定6月28日—10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乱采滥伐以及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绿箭”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本着标本兼治、重 在治本的原则,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创造良好的林区社会治安环境,为建设绿色衡阳,实现生态立县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任务目标
各乡镇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哪里的问题严重就解决哪里”的原则,着力解决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突出问题,打掉一批毁林犯罪团伙,捣毁一批非法经营木材的窝点,堵塞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的流通渠道,促使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明显减少,毁林犯罪案件明显下降,达到改善林政管理秩序,维护林区稳定的目标。
三、打击重点
1、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盗伐林木的案件。
2、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滥伐林木的案件。
3、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刑法修正案(四)》第七条第三款规定,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的案件。
4、超证采伐(采挖)林木、越界采伐林木、无证采伐(采挖)林木;无证经营加工木材、收购无证木材、无证运输木材(活立木)违法行为。
四、行动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6月28日至7月5日)
重点是摸清3个方面的底子:1、木材采伐的底子,对2012年以来的采伐山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和清理,理清超证采伐(采挖)、越界采伐、无证采伐(采挖)的地点、时间、数量、责任人等,由资源站提供采伐的相关数据和情况,并认真填写滥伐、盗伐林木案件统计表;2、木材经营加工户的底子,由林政股依据木材运输证发放和2014年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年审情况,对全县内的木材市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运输企业、经营户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理清无证加工、收购无证木材、运输无证木材(活立木)的企业或经营户名称、数量、金额等,对加工场地内现存木材进行登记摸底。3、活立木移植场地的底子,由森保站及相关单位实地走访活立木移植加工场地,要求认真填写无证加工木材、收购无证木材、无证运输木材(活立木)统计表。
(二)打击处理阶段(7月6日至9月30日)
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全面梳理近年来发生的乱采滥伐、随意采挖、无证加工、无证运输,非法收购无证木材的案件,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要有的放矢,深入追查,分类处理。对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要以办案组为单位进行处理,结果报领导小组或局长,做到执法到位,追回损失到位,行政处罚到位;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犯罪行为,要由森林公安进行立案查处。所有案件要形成卷宗,依法依规处理。进一步加大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工作力度,强化打击实效。对于林业行政案件,要及时处罚到位;对侦破的涉林犯罪案件,要依法严惩,严禁以罚代刑,并适时曝光宣传;对大要案件,要抽调精干力量,强化侦查措施,快侦快破,力争发一起,破一起。
(三)总结巩固阶段(10月1日至10月30日)
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做法与经验,分析原因,查找薄弱环节,做好阶段性总结,并于每月23日报表。对典型案例要做好宣传工作,起到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力。同时要整章建制,查漏补缺,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坚持凭证采伐制度,建立完善“森林经营者对伐前、伐中和伐后自主管理,林业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机制,充分发挥木材检查站、木材运输巡查大队的职能作用,加强采伐源头管理,对报批的林业相关手续要实行集体研究,信息共享。要坚持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打击处理同步推进。强化监督检查,强化协作配合,共同维护好林区林政秩序,保护生态建设成果。
五、考核奖励办法
县局制定《打击乱采滥伐和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违法犯罪奖励办法》,重奖在“绿箭”行动中打击违法犯罪战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1、在此次有县林业局开展的专项行动中,没破获一起涉林刑事案件,至起诉的每案奖励1000元;
2、对行政案件按依法创收的50%返回作为办案经费;
3、对提供案件线索,确有重大价值的个人奖励200-500元/次;
4、对在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推荐2-3人到市局进行先进个人评奖。
六、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此次行动的领导,县局成立“绿箭”行动领导小组,县林业局副局长刘小平任组长,县林业局副局长唐德宝、县森林公安局局长粟定荣任副组长,执法大队、办公室、林政股、资源站、森保站、法制股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森林公安局,邓仕宇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设联络员2人:森林公安刑侦治安队长邹文清、林政股长王利民。森林公安局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行动分2个行动小组,第一组组长聂卫平,组员执法大队、资源站及森林公安民警邹文清、李康平、邹志坚、邹建良。责任区域:岣嵝、集兵、樟木、杉桥、潮江、板市、樟树、西渡、岘山、井头、关市、库宗、金兰13个乡镇,第二组组长邓仕宇,组员林政股、森保站及森林公安民警刘晓良、李全胜、黄鹏,责任区域:栏栊、演陂、洪市、大安、曲兰、金溪、溪江、渣江、三湖、石市、界牌、台源、长安等13个乡镇。
(二)责任分工。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林政股提供木材经营加工的底子,资源站负责2012年以来木材采伐的底子,森保站负责活立木经营单位的底子,法制股负责林业行政案件法律支持,执法大队负责行政案件的处理,森林公安负责刑事案件的办理和综合材料的上报。
(三)信息上报。2个办案组要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时通过湖南林业局域网报县森林公安局和县林业局林政股。其中,“绿箭”专项行动战果统计表(见附件)每月25日报送一次。行动总结报告请于今年10月25日前上报。
联系人:邹文清 县森林公安局刑侦治安队
联系电话:0734-6789248
王利民 县林业局林政股
联系电话:0734-6807821
衡阳县林业局
201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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