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衡阳县林业目标管理
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站,国有场圃公司,局机关各股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2014年衡阳县林业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目标考核内容的要求,强化责任管理,扎实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创一流工作业绩。
2014年4月11日
2014年衡阳县林业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为推进生态建设,促进绿色增长,争当科学发展排头兵,不断深入推进我县现代林业科学发展,特制订2014年衡阳县林业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一、考核范围
各乡镇林业站,国有场圃公司。
二、考核依据
(一)市林业局2014年度目标考核评比结果;
(二)县委、县政府2014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结果;
(三)省、市、县2014年度单项检查评比结果;
(四)各单位全体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表现,局组织开展的各项检查、督查情况,年终考核结果;
(五)年底局财务情况通报及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三、考核方式
(一)考评实行积分制,基本分100分。
(二)考评由各单位先报送年度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材料,再由各责任股室考评打分。
(三)考勤以局办公室和人事股平时督查和会议签到情况为准。
(四)综合考核由局党组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人事股协助配合,进行综合考评,组成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量化考核评分。
(五)名次排定由考评小组将考评情况报局党组会议审定,确定考评结果及评定等次。
四、奖惩办法
(一)设立目标管理奖。目标管理奖分2组设立。
1、第一组为26个乡镇林业站,在综合考核85分以上(含85分)的单位中,评出前3名为红旗单位,分别奖励2000元,第4-8名为先进单位,分别奖励1000元。
2、第二组为国有场圃公司、英南林果场7个单位,在综合考核分85分以上(含85分)的单位中,评出前2名为先进单位,分别奖励2000元。
(二)设立配套奖。对在国家、省、市、县年度考核和单项评比活动中获奖(以文件和奖牌、证书为准)的责任股室进行配套奖励。部、省级奖2000元,厅、市级奖1500元,处、县级奖1000元,县部门级奖800元。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失职者,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主管工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人员死亡的,除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外,同时追究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各单位负责实施的项目,因工作失职,被省砍掉项目的一次扣10分,被市砍掉项目的一次扣5分。因相关工作滞后被上级业务部门通报批评一次扣5分。
(四)实行计划生育、信访稳定、违法违纪和规费征收“一票否决”。各单位凡出现计划生育和信访稳定工作措施不到位,有职工违法生育事实的,或者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上访、职工非正常上访的,工作人员出现违法违纪现象,受到纪检、监察部门处分的,该单位年度不得评优评先,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组织机构
成立局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局长邹铁合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为成员,办公室牵头,人事股协助配合,具体负责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六、本决定最终解释权为局考核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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