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关于春节前后森林火灾案件侦破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县的统一安排,从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全县共发生火灾183起,经核实过火面积2公顷以上森林火灾87起,过火面积1114.8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671.31公顷。到目前为止,全县已办理各类森林火灾案件128起,其中刑事案件31起,行政案件97起,处罚25.18万元,追回经济损失59.55万元。在办理31起刑事案件中,刑事拘留7人,取保候审7起,监视居住2起,移送起诉18起,失火嫌疑人员6人在逃,1起因当事人未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立案。在办理79起行政案件中,行政治安拘留18人,行政处罚61人。在办理的森林火灾案件中,金兰16起,大安12起,曲兰11起,岘山9起,樟木8起,关市、石市各7起,西渡、金溪、渣江、台源各6起,栏垅5起、集兵、井头、库宗桥各4起,岣嵝、洪市、长安各3起,杉桥、三湖各2起,板市、樟树、溪江、界牌各1起。
二、存在的问题
一些乡镇主要负责人对春节前后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重视力度不够,没有成立森林火灾查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一些乡镇研究部署森林火灾查处工作,乡镇、村、派出所、林业站没有形成工作合力,集中时间和精力查处森林火灾案件,甚至有个别村不但没有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森林火灾肇事者,还故意躲避,隐瞒森林火灾事实真相。特别是各乡镇追溯火灾经济损失力度不够,没有全面动员火灾受害者起诉赔偿。根据专案组统计,还有演陂、潮江两个乡镇没有侦破一起森林火灾案件,洪市、金溪、渣江等3个乡镇春节前后发生森林火灾超过10起,到目前为止,案件侦破率还没有超过50%。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落实力度。各乡镇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抓好森林火灾案件侦破和查处工作。各乡镇党委书记是森林火灾案件侦破工作总责任人,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乡镇分管林业和政法的副职、派出所长和林业站长是直接责任人。要进一步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森林火灾肇事者,各乡镇、村组干部要进一步摸底排查,发现揭发犯罪嫌疑人。
(二)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各乡镇党委、政府、派出所、林业站要加强配合,做好森林火灾案件调查摸底、排除案件侦查干扰、动员群众检举揭发等工作。各村要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排查摸底力度,积极掌握失火肇事者信息,主动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失火肇事者。要组织乡村干部、派出所、林业站等力量,对春节前后森林火灾案件逐个排查,力争侦破。8月30日前,各乡镇要把所有森林案件逐个查处情况报送到县专案组,没有侦破的案件要说明原因。
(三)要进一步加大侦破力度。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动用一切力量,利用一切手段,加大森林火灾案件侦破力度,对森林火灾肇事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责任,挽回经济损失。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在严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的同时,还要动员森林火灾受害者向法院对肇事者进行起诉,加大民事赔偿力度,增加违法成本,真正起到震慑教育作用。
衡阳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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