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衡阳县林业局 > 信息公开 > 法规文件

《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解读1

   以法治方式推进扶贫开发。

  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以法治方式推进扶贫开发,就是宣示我们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众志成城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省扶贫办主任王志群说。

  “十二五”期间,我省农村贫困人口总数由2010年底的1006万人下降到2014年底的596万人,预计2015年减贫110万人,全省农村贫困人口总数由全国第三位降到第五位。但“十三五”期间我省还有武陵山、罗霄山两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51个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8000个贫困村和近500万农村贫困人口。

  到2020年底只剩下5年的时间,要做到所有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全部精准脱贫,不是单个部门的“独角戏”,而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全社会的“大合唱”。王志群介绍,出台《条例》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切实加大扶贫开发工作的力度和强度,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也体现了我省消除贫困的坚强决心;另一方面,也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维护自身的发展利益,提供了法制保障,帮助他们树立信心,看到希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