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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衡阳县教育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衡阳县教育局信息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衡阳县西渡镇蒸武路8号 邮编:421200,电话:07346829909

一、情况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等方面,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我局先后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3次,组织不同层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2次,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信息中心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三)加强教育网站建设。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拓展和延伸,我局完善蒸阳教育网建设,为全面及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平台保障。网站实现了公务无纸化操作,对能对外公开的政务信息均通过网站及时对外发布,设置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

(四)设立政务公开栏。在教育局一楼大厅醒目位置设立了电子公示板,用来公示各种办事程序、办事步骤、服务方式及教育局职责和管理权限。同时,成立“阳光服务中心”,配备专人负责接待来访办事的群众,简化程序,方便办事。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和类别。

    2016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即蒸阳教育网)及衡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余条,共发布新闻信息1200条。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00余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0条,工作动态信息1000多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接受公众咨询40余件,其中,网上“局长信箱”留言30余条,电话咨询600多人次,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办理,基本上做到了群众满意。

  (三)公开形式。

    互联网。

  衡阳县教育局门户网http://www.hyx.gov.cn/hyxjyj/)  

  (四)主动公开主要内容。

    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衡阳县教育门户网上,我局主动公开了局领导的分工、各个股(室)的设置及联系电话、本年度财政预算情况,教育人事、教育收费、学校建设、教育教学、德育安全、教育督导等方面的政策性文件,以及主动公开了民办学校、幼儿园的设立与变更、教师资格认定、教师健康基金、扶困助学等办事依据、服务流程、服务机构,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各项事情的办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没有发生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支出,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没有发生因本局政务信息公开或不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请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上级领导及广大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存在思想误区,公开不及时。

  二是个别股(室)工作缺乏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管理。

    针对以上问题,教育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认真梳理政务信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教育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上传政府信息,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

  ()进一步完善界首教育网的功能设置,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方便群众查询东港教育有关信息。

  ()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评测考核机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信息及时更新。

  ()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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