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依法依规推进我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工作开展,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衡阳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以及衡阳县教育局《关于推进衡阳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工作实施办法》,经局党组研究同意,拟对承担我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工作开展的承办机构进行公开比选,现就有关比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比选方式
采取自愿报名、公开比选、综合评分的方式。
三、资格要求:
(1)入围衡阳市第一批、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承办企业(机构)通过公示名单(共27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比选程序
(一)发布比选公告
在衡阳县教育局门户网公开发布比选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1日。
2、报名地点:衡阳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县教育局办公大楼五楼508室)。
3、联系人:夏玲英
4、联系电话:手机13786445608;座机:0734--6822311。
5、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按研学承办机构资质要求提供;①本公司具备承办优势的完整资料(资料密封好,密封袋上填好机构名称并盖好机构公章及法人章);②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6、因信息不完整导致报名不成功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公开组织比选
1、比选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8点30分
2、比选地点:衡阳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3、比选内容:
①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承办优势资料;
②比选申请人(研学导师)现场制作的研学课程。
(四)比选程序:
1、参与单位登记签名。与报名时一致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唯一委托代理人及研学导师须准时到场,出示二代身份证、法人委托函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将被拒绝;
2、主持人介绍此次比选具体安排和要求;
3、比选申请人(研学导师)使用自带手提电脑现场制作研学课程并用自带U盘拷好,投屏幕上展示(自带电脑、U盘,制作时间1个小时,展示不超过10分钟),评委现场评分;
4、比选申请人(研学导师)制作研学课程期间,比选申请人法人或法人委托人现场拆封自身递交的承办优势资料交评委进行评分。
5、现场公布比选成绩。
(五)确定拟选机构
1、确定拟选的承办机构控制在衡阳市第一批、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承办企业(机构)通过公示名单之数的。
2、确定拟选的承办机构比选综合得分应在80分以上,在此基础上按比选综合得分成绩先后顺序依次确定拟选机构名单。
3、入围的承办机构与学校(学区)实行双向选择,签订协议,经县教育局行政主管部门鉴定后,方可开展研学实践活动。
(六)评分方法
1、本次比选由机构资质资料、现场制作研学课程二部分组成。
2、评委分别对机构资质优势、现场制作的研学课程进行现场评定。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二个环节的得分相加为最终得分。
(七)公示
县教育局按照规定程序,根据比选成绩确定拟选的承办机构。拟选机构名单在衡阳县蒸阳教育网上进行公示。
五、纪律和监督
1、比选工作必须严肃纪律,由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研学实践活动承办机构比选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2、咨询电话:0734-6822311。
衡阳县教育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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