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2021年高中起点公费师范生招生公告
现将衡阳县2021年高中起点公费师范生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我县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共50人,其中高中教师25人、初中教师25人。具体招生院校、招生专业、限报科目组合及其招生人数,分别详见《附件1:衡阳县2021年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明细表》、《附件2:衡阳县2021年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明细表》。
二、培养模式
高中起点本科层次高中、初中教师均采用四年制本科培养模式。
三、培养经费
所需培养经费由省与县财政按7:3比例分担。
四、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持有衡阳县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7日)。
(二)年龄未满22周岁(199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符合招生学校选科要求。
(四)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1〕5号)执行。
(五)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衡阳县教育局的安排,在衡阳县乡村高中、初中任教且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五、招生录取程序
(一)户籍信息确认。考生已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 )或"潇湘高考"APP查看考生本人报名信息, 并确保网上户籍信息与考生户口薄上户籍信息一致。
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将作为报考本科层次高中、初中教师的考生录取及签订有关协议书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填报志愿、录取及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本文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非军事院志愿"栏中填报有关志愿;非衡阳县有效户籍考生填报衡阳县2021年乡村高中、初中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计划志愿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投档录取。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将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招生学校,各招生学校依据有关招生政策和学校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按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投档。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有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已录取考生的情况,填写《2021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并将《2021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函告衡阳市教育局,衡阳市教育局再函告衡阳县教育局。
(四)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统称《协议书》)。
1.签订协议书。我局依据《2021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录取考生与衡阳县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一式四份)。
录取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供我局审查考生的相关信息情况,凡经审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不能签订《协议书》。
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
2.《协议书》签订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由我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并及时通知考生。
(五)发放录取通知书。各招生学校收到《协议书》后,向已录取并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入学与复查。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招生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六、有关政策
详见《2021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关政策说明》(附件3)。
七、其他事项
(一)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培养协议签订预告时间为7月18日左右,确切时间待通知。
考生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接听电话。县内学校毕业考生由毕业学校通知,县外学校毕业考生由教育局通知(电话:0734—6589928)。
考生接到协议签订通知后,请加入"衡阳县2021年高中起点公费师范生群"(QQ群号:721523136),以接收相关通知和下载资料。
(二)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含未满18周岁考生的法定监护人,下同)要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尽量不要离开衡阳地区。
2.协议签订日,考生要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自行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仅供查验,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
(2)户口簿原件(进入协议签订现场后供查验);
(3)《居民电子健康码》(绿码,协议签订日前48小时内彩色打印的纸质版);
(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协议签订日前48小时内彩色打印的纸质版);
(5)协议签订日前14天行程与体温检测记录表(见群文件样表,自行下载如实填报打印提交);
(6)协议签订日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协议签订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3.以下情形考生,不能进入培养协议签订现场: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2)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且隔离期未满者;
(3)协议签订日前14天内的入境人员;
(4)健康码为红码者;
(5)协议签订日前有发热或有咽痛、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相关症状之一且未经医疗机构排除新冠肺炎者;
(6)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且培养协议签订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者。
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培养协议签订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
1.衡阳县2021年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明细表
2.衡阳县2021年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明细表
3.2021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关政策说明
衡 阳 县 教 育 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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