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衡阳县教育局 > 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衡阳县实验学校专任教师选聘公告

衡阳县实验学校专任教师公告


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聘的聘原则

聘方式

采取自主报名,公开考试,竞聘选调的方式。

、专任教师聘计划数

聘专任教师学科分布计划数见下表(单位:名):

1、实验学校初中部(51名):

学科

语文

数学

外语

物理

化学

思品

历史

地理

生物

美术

音乐

信息
技术

体育

合计

教师数

10

10

8

3

2

3

3

3

3

1

2

1

2

51

2、实验学校小学部(30名):

学科

语文

数学

外语

思品

音乐

美术

信息技术

科学

体育

合计

教师数

10

10

2

2

1

1

1

1

2

30




、报名条件

1.基本报名条件:

本县在编在岗教师思想政治觉悟高,未党纪政纪处分期内,身体健康,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近年公开招考教师正式入编后工作必须满五年以上,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正式入编后工作必须满两年及以上。

2.报考初中岗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4门学科的报考岗位和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必须一一对应(即报考这4门学科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为这4个专业的教师只能报考相应学科)。

3报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学科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还要有2届初中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县属学校教师担任报考学科教学工作5及以上

4报考思品、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历史6门学科的可不受教师资格证专业限制(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的的不能报考),但跨专业报考的必须具有报考学科3届及以上毕业班的任教经历。

3.报考小学岗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4门学科的报考岗位和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必须一一对应(即报考这4门学科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为这4个专业的教师只能报考相应学科),其余学科报考岗位与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可以不对应。

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6年88日开始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和衡阳县蒸阳教育网公开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10日至81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办公大楼三楼二会议室(初中组)、三楼一会议室(小学组)

3、报名要求:

①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和报考条件报考相应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学科岗位,各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选聘计划2(四舍五入),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选聘计划或调整计划开考。

②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须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报名:最高学历证书、有效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初中、小学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乡镇中心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县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如实填写报名表。

(三)公开组织选调考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异地命题、制卷、阅卷,纪委全程监督。

1、考试时间:2016年818日上午9:00—11:00(2016年817日下午3:00—5:00凭身份证原件到教育局407室领取准考证)。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四)考核。

1、考核对象:根据聘计划数,分层次分学科依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聘计划人数与考核对象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考核对象。

2、考核方式:

聘领导小组组织对考核对象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若有考核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予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聘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和蒸阳教育网上进行公示。

2、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办理相关手续,并于2016年秋季正式到县实验学校任教。

六、纪律和监督

1、调聘工作必须严肃纪律,纪检监察对选聘教师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2、各单位为参考教师出具的证明必须实事求是,否则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3、咨询电话:0734-6589921。


衡阳县公开选聘实验学校校长、   

中层干部、专任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88

公告及附件.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