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实验学校校长选聘公告
为加强县实验学校班子队伍建设,提高县实验学校办学品位和办学质量,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在全县教育系统符合选聘条件的国家公职人员中公开遴选一名德才兼备的人员担任县实验学校校长。
一、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教育教学管理能力、教学研究能力和教育创新精神;
3、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和特点;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50周岁以内(196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4、必须在衡阳县初中学校或九年一贯制学校连续担任校长5年以上或在县属学校(不含局属弘扬学校、实验学校)担任副校级干部5年以上,现属本县教育系统在职在编的教育管理人员。
二、选聘方式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教育政策法规、办学理念及学校管理知识等。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
面试采用百分制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思想文化水平、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管理决策能力及治校策略等。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日—2017年7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407办公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填写《2017年衡阳县公开选聘县实验学校校长报名登记表》,并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主管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的任职文件等;
5、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及报考职位);
报名要求:县属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同志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报名人数如达不到1:5的开考比例(即必须要有不少于5人报名),则取消考试。
(二)资格审查
报名完成后,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选聘资格,并依法依纪处理。
(三)发放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6日下午3:00—5:00到县教育局407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成绩前5名进入面试(第5名并列的,并列考生进入面试)。
面试时量:10分钟。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出总成绩,总成绩排名前2名的列入考察对象(第2名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优先排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并列的则一并纳入考察对象)。
(五)考察与集体决策
局党委安排相关职能股室对考察对象就思想道德、办学理念、管理水平、教学业绩、社会声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局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1名体检对象。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报考者自理。如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签约聘用
被确定为选聘对象的,向县委组织部报备,由县教育局与选聘人员签订试用合同。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局党委考核胜任工作的,正式下发聘用文件。
衡阳县教育局
2017年6月29日
衡阳县实验学校校长公开选聘报名表
报名序号: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照片 |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
政治面貌 |
参加工作时间 |
任教时间 |
||||
现 工 作单 位 |
现任 |
|||||
身份 |
联系 |
|||||
简历(从高中阶段学习经历开始) |
||||||
报名组审查意见 |
审查人员签名: 2017年 月 日 |
|||||
资格审查意见 |
资审人员签名: 2017年 月 日 |
|||||
公示情况 |
||||||
县教育局审批意见 |
盖章 2017年 月 日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