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10岁,在和平精英游戏中充值了两千元人民币,是否能够追回?”“旷课、夜不归宿属于哪种不良行为?”为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护航未成年人成长。10月24日,衡阳县司法局关市司法所干警走进盘石完全小学,向全校师生及家长代表宣讲未成年人禁毒、反电诈、防性侵相关法律知识。
宣讲过程中,关市司法所所长李勇志从《民法典》中涉及未成年相关法律知识学习,未成年人法律相关知识学习、犯罪预防与防范保护两方面入手,结合丰富的工作经验,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阐述了什么是民法典、制定民法典的目的,民法典中涉及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未成年人相关法律,不良行为的定义及不同程度等级。谆谆告诫学生一定要告别陋习,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情操,牢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懂得知法守法对于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李所长在讲座中,还就禁毒、反电诈、防性侵措施与学生提问互动,学生积极回答。
家长代表刘贵娥女士从家庭角度出发,阐述父母如何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语言暴力的危害,呼吁家长与孩子进行有效沟通,及早发现孩子不良行为并正确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本次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互动性强,会场气氛既严肃认真,又热烈活泼,学生容易接受,也乐于接受,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学们仍意犹未尽,纷纷表示此次宣讲课让人受益匪浅,今后将认真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积极为构建和谐平安校园作出自己的贡献。
李勇志表示:家、校、社共育是法制宣传教育进校园的重要途径。通过家庭、学校和社会三者之间的有效衔接与协同,共同为孩子的法制意识的培养和法律素养的提升贡献力量。只有在共同努力下,才能够培养有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的新一代公民。
据悉,关市司法所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致力于做好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系好人生第一粒“法治纽扣”,让“祖国花朵”始终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快乐成长。
供稿:盘石完小
编辑:欧阳向前
复审:陈莉
三审:蒋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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