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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教师普通话水平省级抽查圆满完成

 12月14日上午9点,来自衡阳县各个乡镇的80名中小学语文教师赶到县教师进修学校,参加2015年度湖南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省级抽查。

 县进修学校普通话测试员龙新华老师首先对80名教师进行考前集中培训,对测试内容、测试题型、测试方式以及扣分事项都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或强调。下午三点,各抽测人员在进修学校采集室领取准考证、采集指纹信息、拍照等,随后以20人每组进行准备和测试。下午5点40分,本次普通话抽测人员全部完成抽测。

 据悉,这次普通话抽测采用普通话智能测试系统。抽查对象为全县中小学(含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45周岁(1970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在职语文专任教师。抽查考核内容为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前三题,总分60分。成绩为56分以上(含56分)认定为优秀,52分以上(含52分)认定为合格,52分一下认定为不合格。抽查结果由省语委、省教育厅发布通报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衡量各市州、县市区教育部门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依据。抽查结果不用于对教师个人普通话水平的评价。教师个人的抽查成绩不对外公布,不发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书同文,语同音,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一直是中国语文教育所重视的。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湖南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15470号)文件精神,开展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活动就是旨在探索建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监测机制,促进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讯员:刘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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