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衡阳县人社局和教育局传来消息,我县从即日起全面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全县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室及校外教育机构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的现有在岗人员均列入改革范围。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本方案参加职称评审。
据了解,此次改革的主要亮点有四:一是中小学教师可评正高级。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并将最高职务等级设置到正高级,这将进一步拓宽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通道,使广大中小学教师首次拥有了和教授、研究员一样的职业发展空间。二是评价标准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凡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建立中小学教师跨校评聘机制,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三是切实改变过去过分强调论文和学历倾向。职称评审采取实地考核和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积极探索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实施评审。考核小组深入申报对象所在学校,通过现场听课、测评、问卷、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客观评价。四是与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据悉,改革实施方案正报市里审批,10月底前将完成现有在岗人员职称过渡申报、审批及归档工作,12月底前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新体系下的首次评审。(通讯员 唐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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