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衡阳县教育局获悉,即日起我县全面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旨在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强化教师的知识更新和能力提升,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终身学习。
据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以及受聘于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聘期为一年以上的教师。
所有属于定期注册对象的教师,应申请首次注册。初次聘用为教师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应申请首次注册。首次注册因学分不足而暂缓注册的教师,在暂缓期内,补修学分和本年度必修学分都达到规定的,允许再次申请首次注册。首次注册前一年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教师,暂缓注册。暂缓注册者,暂缓期内不得晋级及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职务)和岗位等级,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师德表现考核不合格;注册有效期(即一个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等情况将无法获得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据悉,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实行统一的注册程序和工作时间,每年下半年9月至12月进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2016年首次注册流程为:由个人从即日起到10月31日网上申请,教师本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报名申请,依据本人人事隶属关系选择现场确认点进行信息填报。可由各确认点统一组织本校老师集中网报。2017年1月,市、区县(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的注册结论,分别在本级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上加盖注册结论章和公章,在本级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备注页上粘贴相应注册结论的“注册贴”。同时将贴好“注册贴”的教师资格证书返还申请人。(通讯员 唐祝生)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