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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部署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巩固“双减”工作成果,深化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深入推进衡阳县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109日,衡阳县教育局召开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部署会,局直学校、乡镇学区分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日前,教育部制定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于本月15日起施行,这是落实中央“双减”政策精神,完善校外培训监管法律制度体系,推动校外培训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的关键举措,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由此,校外培训监管的现代化水平、法治化水平,必将不断提升。

会议强调,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为抓手,坚持源头治理,条块共建,规范培训行为,促进行业自律,重塑校外培训良好生态。要把《暂行办法》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宣讲通透,要让学生家长和社会明白,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并不是网上所传的全面禁止校外培训,而是要依法管理校外培训,让规范办学的合法合规机构受到保护,让违法违规者付出代价,使校外培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要压紧压实执法责任,遵循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依法严查校外培训违法行为,引导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共同抵制校外培训违法行为,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各培训机构要树牢底线思维、绷紧安全之弦,切实增强机构和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风险防范要求,制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健全门卫保安管理和安全巡逻制度,确保培训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消防巡查。坚决做到严防死守,不留盲区,全力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会议明确,必须全面规范校外培训,使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和家庭教育支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着力营造清净教育生态。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坚持“县级统筹、属地负责、综合施策、协同治理”的原则,依托局直学校、乡镇学区实施网格化管理,通过范围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延伸监管触角,实施群防群治,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全域覆盖、资源整合、上下联动的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无证无照”培训机构基本禁绝、隐形变异培训全面清除、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明显规范的整治目标。

会上,县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负责人组织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暂行办法》《衡阳县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一要上接天线,落实政策,思想上重视,落实相关工作;二要下接地气,当好娘家人,努力做好服务工作;三要左右协同,当好行家,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统筹好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


供稿:衡阳县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

编辑:欧阳向前

复审:陈莉

三审:蒋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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