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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幼儿园安防工作的

县属各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

根据国家《内保条例》、《治安管理条例》和省、市、县公安机关要求,为有效防范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各校、园必须进一步加强安防工作,完善安防设备设施。根据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各校、园安保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校、园长为校、园安防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及时组织、督促落实校、园安防各项工作。完小以上学校和所有幼儿园必须配备专职保安,并持证上岗,各校、园要组建护校巡逻队,寄宿制学校要落实夜间巡逻制度,配备专职宿管员。

二、加强值班值勤,完善安防制度

各校园要制订完善门卫制度,值班制度,巡逻制度。坚持领导带队值班,节假日、寒暑假要妥善安排校园值班值勤,值班领导要带队组织巡视校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随机处置,要与当地公安机关配合,加强上放学等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值班巡逻。

三、排查涉校矛盾,整治治安乱点

各校、园要认真排查涉校涉园矛盾纠纷,并及时化解,对校、园周边重点人员要及时摸排、了解其管控情况,特别是对肇事肇祸及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要及时摸排并报告相关部门。各校、园要会同公安、综治、工商、城管、卫生等部门,及时整治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四、加强物防、技防设施建设

各校、园要落实封闭式管理,完善围墙、校门等基础设施建设。专职保安要着规范的保安服装,佩带保安服务标志,门卫值班室要配备警棍、警叉、防割手套(村小配2根警棍、完小、中心小学、幼儿园配4根警棍、1根警叉、1双防割手套,初中、高中及寄宿制学校配6根以上警棍、2根警叉、2双防割手套)。校园监控系统要在值班室安装监控屏,完小以上学校及幼儿园要安装一键式报警器。初中、小学、幼儿园安防设备由中心学校集中统一装备。2015年春季开学时,教育局、公安局将联合组织检查。

附件:需配备安保器材及保安服装统计表

衡阳县教育局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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