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杜绝管制刀具进入校园,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衡阳县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联合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以“护校安园”行动为契机,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收缴管制刀具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以预防为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为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收缴管制刀具,严厉打击利用管制刀具实施危害师生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师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行动顺利开展,教育局成立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法制安全股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乡镇(园区)学区、县属各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成立相应组织对本单位的管制刀具收缴行动加强指导。
三、行动时间
2020年9月18日-30日。
四、收缴内容
1、管制刀具的定义:管制刀具是指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治安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刀具作为凶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由法律规定实行控制管理的刀具,它是刀具的一部分。
2、管制刀具的范围:匕首,即短剑或狭长的短刀;三棱刀,是一种三面有棱的刀具;弹簧刀,是一种具有弹簧自锁装置的利刃,又叫跳刀;各种尖刀,是指刀刃长度长8厘米以上的单刃或双刃尖刀。另外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以及东洋武士刀、西洋军刺以及可能用于打架斗殴等钝器都属于管制刀具。
五、工作安排
1、部署落实。各单位要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配合教育局专项行动小组工作。
2、加强教育。利用集会、例会、班(团)会等多种形式对学校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师生充分认识到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
3、营造氛围。各校要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如“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有害物品进入校园”,“珍惜生命、远离管制刀具”,“主动上交管制刀具不处罚”等。
4、立行立查。各校以班级为单位有目的、有重点地进行自查,组织人员以暗访的形式深入教室、寝室、走廊、操场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清缴,对经多方证实、确有管制刀具而又不上缴的学生,学校要与家长取得联系,共同做其思想工作促其上缴,查清携带原因,消除隐患,情况严重的可以与辖区派出所联系,由派出所强制收缴。
5、妥善处理。对在排查中收缴的管制刀具及违禁品要逐一登记并查清携带者的动机、目的,收缴的管制刀具要按规定及时处理、销毁,对情节较轻者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与家长联系共同教育,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不发生学生伤害事件。
衡 阳 县 教 育 局
2020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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